**院区**间管理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院区**间管理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项目限价 |
1 | **院区**间管理项目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在15日内完成进场工作。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项目通过考核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不低于3.6元/平方米/天,房屋使用面积40平方米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报价供****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2024年12月04日至12月10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1.线上申领: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领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申领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供应商报名登记成功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申领登记的发件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相关邮件请供应商注意及时查收。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联系电话:186****9518、186****9270。供应商报名登记成功后,纸质版谈判文件将会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报名登记的地址,请注意查收。
2.线下申领。供应商携带申领材料至申领地点现场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市**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市**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渡津、赵宇晴
移动电话:186****9518
地址:**市**区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021-****5707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纪检临时指派人员
办公电话:021-****5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