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一次发布****公司不满足比选条件,故再次发布该公告。
****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使用综合评分法,选定一家机构提供企业科创力及专利分析评估服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背景
(一)项目名称
企业科创力及专利分析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不断适应大数据时代信息运用及企业服务要求,切实提优企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专利信息检索利用效率及辖区企业科创能力画像,更好支撑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转化运用工作,拟采购企业科创力及专利分析评估服务。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控制价):不超过28.5万元。
三、项目时限
项目服务时限为2024年11月至2027年11月,为期三年。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依托全球专利信息数据,提供包括专利状况分析、技术构成分析、专利价值评估、风险预警等内容的服务;同时,对辖区创新主体的科创能力、竞争力、技术布局等进行梳理、分析和评估。
(二)具体要求
1.提供全球专利数据库检索服务,支持中英文检索,支持字段检索、图像检索、批量检索等多种检索方式,支持全文翻译、专利对比、相似专利查询、法律状态和审查文件查看功能,支持导出专利数据。
2.提供专利数据分析服务,能对创新主体专利的整体状况、技术构成、重点专利、发明人情况、专利价值、相似专利等内容进行梳理、分析和评估,并出具分析报告不低于150份。
3.通过大数据技术提供创新主体科技创新能力分析服务,能对创新主体专利的科创能力总体情况(需含资质证书和科技称号)、股权投资与融资情况、技术领域及布局(产业技术链)情况、研发风险等内容进行梳理、分析和评估,并出具分析报告不低于150份。
五、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证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股东构成详细情况(包含出资人信息、出资情况、占比情况、所有股东/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附件2)。
(二)说明
1.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承诺函需单独封装,****小组在比选**行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将取消比选资格)。比选资料由供应商自拟。
2.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考核验收和付款
(一)考核验收
中标人项目服务结束后,采购方将依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对中标人服务质量与成效进行考核验收。
(二)付款方法和条件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合同并开具“服务费”等发票,并提供加盖中标人公章的账务清单。采购人收到发票及账务清单后,按合同约定据实支付费用。
七、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由********小组,在满足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审。
(二)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附件1。
八、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5日16:30前,将评审标准要求的相应文件密封装订完好,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材料和承诺函(附件)单独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交至****(**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2单元211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九、比选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结果在“****官方网站”发布。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8-****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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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