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汇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中华菜肴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04MA9LPUMP50 | 建设单位法人:马相杰 |
刘士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宜兰路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万吨中华菜肴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39-C1439-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宜兰路1号 |
经度:114.13138 纬度: 33.5683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6 |
召环监表〔2022〕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2-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700 |
118 | 运营单位名称:**** |
****1104MA9LPUMP5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嘉****公司 |
****1100MA3X7PWC0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5MA46AUL187 | 竣工时间:2023-12-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094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预制菜年生产能力3万吨,其中年产常温菜肴9000吨、速冻菜肴9000吨、方便主食12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预制菜年生产能力2.4万吨,其中年产常温菜肴7200吨、速冻菜肴6300吨、方便主食10500吨。 |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与常温菜肴、速冻菜肴产能相关联的炒锅、汤锅等设备数量减少,预制菜年生产能力由3万吨减至2.4万吨,其中常温菜肴、速冻菜肴加工工艺未变化,菜品增多,常温菜肴年加工能力由9000吨减至7200吨,速冻菜肴年加工能力由9000吨减至6300吨;方便主食生产线,除辣椒油包需厂内加工外,其余主食类(面饼、米饼、粉饼)、料包类(粉包、菜包)、餐具类均外购,只在厂区内进行组装,方便主食年加工能力由12000吨减至10500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方便主食:原料处理——烹饪(主食、酱包、料包等)——组装——贴标、喷码——装箱; ②常温菜肴:原料处理——烹饪——分装——杀菌——贴标、喷码——装箱; ③速冻菜肴:原料处理——烹饪——分装——杀菌——速冻——贴标、喷码——装箱; | 实际建设情况:①方便主食:外购主食、酱包、料包(辣椒油包自行生产,其余均外购)等——组装——贴标、喷码——装箱; ②常温菜肴:原料处理——烹饪——分装——杀菌——贴标、喷码——装箱; ③速冻菜肴:原料处理——烹饪——分装——杀菌——速冻——贴标、喷码——装箱; |
方便主食实际生产过程中,只在厂内生产辣椒油包,其余主食、酱包、料包等均外购,只在厂内进行组装不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外排废水应满足能够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处理厂进水要求。 2.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废气排放应满足《**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3.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底座设减震垫,车间设置隔声窗、隔声门等降噪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如果今后国家、省、市有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和要求,****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项目建成后,应满足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如果今后国家、省、市有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和要求,****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热加工区炒、炸等熟制环节及喷码过程,其中热加工区配备6套“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位于车间顶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6根9m高排气筒排放;喷码工序采用VOCs含量占比小于10%的醇基油墨,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废水产生量为257.66m3/d、77298m3/a,项目废水自流进入****公司5000****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的各种生产及辅助设备,主要为固定声源,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公司中央厨房项目公用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汇厨中央厨房项目车间东侧。废包装材料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由于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量较少,本项目(****)与****公司达成协议,两家餐厨垃圾由专用垃圾箱收集后集中存放于汇厨车间东侧固定区域,由****公司委托****回收处置。 ③危险废物:本项目与****公司共用1座危废暂存间,位于汇厨中央厨房项目车间东北侧,建筑面积4m2。危废间内部分东、西两跨,西跨为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区,东垮为汇厨危险废物贮存区,汇厨和汇享分别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油墨瓶、废清洗剂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①根据车间设备实际建设及布局情况,项目炒、炸等油烟产生环节配备的“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由8套减至6套,处理后的废气经6根9m高的排气筒排放,为提高油烟收集效率,油烟净化设施引风机风量均有所增大。 ②项目废水进入****公司5000****处理站处理,****处理站****工业园集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园区内各企业生产及生活废水,且预处理单元设置有隔油沉淀池,本项目不再建设化粪池、隔油池等设施。 ③项目南侧紧邻****公司中央厨房项目,两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一致。本项目与****公司共用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间内部分东、西两跨,西跨为本次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区,东垮为汇厨危险废物贮存区,汇厨和汇享分别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 ④本项目与****公司中央厨房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一般固废类别一致,本项目与****公司共用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本项目餐厨垃圾日产生量较少,已与****公司达成一致,两家餐厨垃圾由专用垃圾箱收集后集中存放于汇厨车间东侧固定区域,由****公司委托****回收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7.72 | 7.72 | 0 | 0 | 7.72 | 7.72 | |
0 | 1.06 | 1.06 | 0 | 0 | 1.06 | 1.06 | |
0 | 0.024 | 0.024 | 0 | 0 | 0.024 | 0.02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044 | 0.4044 | 0 | 0 | 0.404 | 0.40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公司5000****处理站(依托)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公司5000****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再处理达标后排入**。 | 验收监测期间,项****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废处理后,废水排放口主要污染物:pH浓度范围为7.1~7.2(无量纲),粪大肠菌群数日均浓度范围为3.1×10-2~4.7×10-2 MPN/L,COD、BOD5、SS、总氮、氨氮、总磷、动植物油日均值浓度范围分别为:13~14mg/L、4.0~4.2mg/L、8~8mg/L、3.38~3.76mg/L、0.306~0.314mg/L、0.40~0.43mg/L、未检出,COD、BOD5、SS、总氮、氨氮、总磷、动植物油两日均值浓度分别为14mg/L、4.1mg/L、8mg/L、3.57mg/L、0.310mg/L、0.42mg/L、未检出,均能够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处理设施 |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要求 | 6套“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UV 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6根9m高排气筒 |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期间,4#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除6#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具备检测条件外,其他设施进口不具备采样条件,因此本次验收在6#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出口布设监测点位,1~3#及5#废气治理设施仅监测出口。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DA001油烟排放浓度为0.1~0.2mg/m3;DA002油烟排放浓度为0.1~0.1mg/m3;DA003油烟排放浓度为0.1~0.1mg/m3;DA005油烟排放浓度为0.1~0.2mg/m3;DA006油烟排放浓度为0.3~0.4mg/m3。各排气筒油烟排放情况均能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要求(油烟:排放限值1.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①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公司中央厨房项目公用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汇厨中央厨房项目车间东侧。废包装材料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由于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量较少,本项目(****)与****公司达成协议,两家餐厨垃圾由专用垃圾箱收集后集中存放于汇厨车间东侧固定区域,由****公司委托****回收处置。 ③危险废物:本项目与****公司共用1座危废暂存间,位于汇厨中央厨房项目车间东北侧,建筑面积4m2。危废间内部分东、西两跨,西跨为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区,东垮为汇厨危险废物贮存区,汇厨和汇享分别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油墨瓶、废清洗剂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综合废水经****公司5000****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综合废水经****公司5000****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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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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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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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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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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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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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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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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