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
拍卖时间:2024-12-10 09:3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4-12-03 08:00:00--2024-12-09 17:30:00
定于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9:30,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对以下标的以网络拍卖的形式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银行****公司信泰支行(现更****银行****公司科技支行)对****商贸有限公司享有的民事判决书[(2018)皖0603民初1325号]项下的不良债权及其项下从属权利(部分抵押物已处置,其余整体拍卖),其中借款本金余额****812.50元、利息、罚息****010.4元(利息、罚息计算至2018年2月24日,之后利息、罚息继续按约定计算至借款本金付清日止)及律师代理费12000元、案件受理费69335元、公告费350元,详情见下表:
借款人名称 | 本金余额 (截至公告日) | 利息及其它 (截至2018年2月24日止) | 担保措施 |
****812.50元 | 利息****010.4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2月24日,之后利息继续按约定计算至借款本金付清日止)及律师代理费12000元、案件受理费69335元、公告费350元 | 抵押物: 1、**省**市**县****路34号、38号房产(字第40号、41号);2、**省**市**县**路西侧房产(房产证号:房地权濉私房字第36419号、第36420号、第10994号),行使抵押权并优先受偿。 保证人:朱红、强勇、丁勇,均应在承担保证责任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注:1、主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银行****公司信泰支行(现更****银行****公司科技支行)的收益、费用按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如公告中借款人、债权金额、担保人、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法院裁判文书[(2018)皖0603民初1325号]、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确认或约定为准,担保财产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持: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证照或委托代理手续原件及其复印件;2、自然人参加竞买的,须提供承诺书、声明函及其与本项拍卖标的债务人、担保人非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3、保证金:贰拾万元整;4、登记报名费(不予退还):贰佰元,到我公司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项拍卖标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竞买。
2、现登报正式通知(本公告视为送达),与上述标的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非自然人)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
3、本次交接标的物,买受人自行办理债权资产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产权证照变更、更名过户(包括多次更名)等相关手续,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缴纳。
4、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按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5‰(千分之一点五)支付软件使用费(上限为10万元),包含系统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情形。联系方式:
委托银行: 180****6619 黄经理
**省**市**区**中路60号
拍卖公司 139****2788 0561-****588 张先生
**省**市**区瑞景凯旋城10幢604室
****银行****公司科技支行
****
2024年12月3日
报名登记资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