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24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相门广场基本情况:相门广场项目地块位于**市**区,干将东路以北,仓街以东,外城河以西,东侧紧贴临相门**墙遗址,项目用地面积1814平方米。该广场靠近古**核心区域,西侧贴临仓街商业项目,且与仓街项目有机嵌合。
市民广场基本情况:市民广场项目地块位于**市**区,干将东路以北,仓街以东,地块用地面积 2858.98平方米。该地块紧邻古**核心区域,东侧为仓街商业项目。
1、废水
经调查,项目雨水管网已接通,每年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
经调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公用设备机械噪声、人员活动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人员噪声加强管理,规范活动时间,因此本项目使用后产生的噪声对外界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经过上述防治措施,验收调查期间,项目东、西、北侧及敏感点噪声值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区标准,南侧噪声值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四类区标准,说明周围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影响不大。因此,不会明显影响地区声环境质量现状。
4、固体废物
经调查,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项目区域内已设置多处垃圾桶,生活垃圾由******公司统一收集处理,零外排。
5、生态
施工期间,建设了完善的排水系统、绿化恢复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间没有造成明显的生态环境问题,使水土流失强度大大降低。随着工程建成运行,加强绿化工程,绿化率较高,绿化率30%以上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区**街道仓街南地块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8****3719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