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2024年第四次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公司]
2024-12-03
详见附件。
附件1:国****公司2024年第四次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2024年第四次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批次编号:****)
各投标人:
国****公司2024年第四次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邮箱)提出。
本公示公示期3日。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邮箱)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重要事项:
中标人须将中标标段的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原件(纸质版)。以中标人为单位密封寄出,须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保持一致性的承诺书(详见附件)放至技术投标文件,如不按要求邮寄纸质投标文件,将在绩效评价中产生不利。中****公司全称,并在包裹外显著位置注明中标人全称。
包裹应直接寄至接收地点,不接受蜂巢、菜鸟、跑腿、同城等快递点暂存取件,如中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操作,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邮寄后,请务必将运单号及运单截图编辑邮件发送至****@163.com,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快递公司名称+运单号”,便于接收人实时关注文件状态。
为了保证投标文件能顺利寄达,建议各位供应商采用顺丰等信用、****公司。
邮寄地址:**省**市**区**大街200****公司****研究院
接收人:周工
联系电话:180****0868
(此电话不接受任何业务咨询)
国****公司
****中心电话:0311-****4242
传真:0311-****3420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311-****3636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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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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