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指阳乡长湖至湖仙双车道改造工程于2024年12月2日上午9点0分****交易中心****中心举行开标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委员会推荐,现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
建造师:**金注册建造师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赣交安B21G05932
项目总工:晏文兰职称证书编号:360****30075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赣交安B19G06277
投标报价:****881.00元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委员会评审,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名称、被否决原因和依据详见下表:
序号 | 投标人名单 | 否决依据 |
1 | ******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四大员信息资料,资格评审未通过 |
2 | **择正****公司 | 未提供材料员岗位证书,资格评审未通过 |
3 | ******公司 | 质量员、材料员岗位证书不符合要求,询标未回复,资格评审不通过 |
4 | 江****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四大员信息资料,资格评审未通过 |
5 | **市****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信息资料,资格评审未通过 |
6 | **市华兴****公司 | 拟派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签名日期不符合要求,资格评审未通过 |
7 | ******公司 | 第二信**启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人解密 |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5日(三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吉府办发【2015】1号文件,未按相关要求提交的投诉书,不予受理。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单位:****运输局079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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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