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东流镇城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113********286817Q/202411-00032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书审批 |
发布机构: | ****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4年11月份项目建议书——**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县东****公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东发改投资〔2024〕188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
废止日期: |
2024年11月份项目建议书——**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县东****公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07 16:52
****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县东****公墓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东镇政秘〔2024〕5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东****公墓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建设性质:**。
四、建设地点:东流镇**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8968.22㎡(约28.45亩),其中建设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建设土葬墓穴912座,火葬墓穴150座;****停车场、路网、复绿、电力照明、给排水等基础设施。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1月—2025年11月,计划2024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754.3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国土生态修复暨矿业绿色发展一体化项目建设资金。
八、加强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征迁、节能、节水、**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分析论证,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项目编码:****。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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