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2024年第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挂牌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挂牌编号 | 土地坐落 | 宗地总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 起始价 (单位:人民币) | 竞买 保证金(单位:人民币) |
2024 -17-1 | **-****开发区思源南路与里建大道交界处西北侧地块(审批号:JK2024-0009) | 1978.47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 40年 | ≤0.8 | ≤40% | ≥20% | 1060 万元 | 212 万元 |
注:①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②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地价款的50%,剩余的50%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80日内缴清。③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该定金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④地块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⑤地块位于规划轨道交通控制区范围内,项目的建设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相关要求,充分考虑轨道交通施工及运营期间对该项目的影响,必要时可采用适当的应对措施,后续轨道交通实施期间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将项目设计方案报****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⑥地块红线范围外有一条埋地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时应满足《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的相关规定,加油加气站项目应按照要求保证与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距离,开展可能影响燃气设施的作业时,应与燃气运行单位沟通联系。⑦该项目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36号)要求,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二、挂牌出让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二)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注册地址是**-****开发区辖区以外的,在竞得地块后须在**-****开发区成立具备****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在**-****开发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n/进入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共**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下载本期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兴武大道17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竞买人以****银行进账单(存款单)填写的交款人名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7时止(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3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8时至2025年1月3日16时。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566、0771-****488
联 系 人:刘女士
七、****银行账户
①收款人:****
开 户 行: 中国银****营业部
账 号:611****07856
②收款人:****
开 户 行: ****银行**支行
账 号:210********49036561
③收款人:****
开 户 行: ********联社营业部
账 号:190********2236953
④收款人:****
开 户 行: 农行**聚宝支行
账 号:200********002461
⑤收款人:****
开 户 行: ****银行**市**支行
账 号:203********100****64961
****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