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2024年我****社区建设了一个老年食堂,目前已具备向老年人提供优质优惠用餐服务功能,老年食堂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社区****社区****广场民族特色一条街4号商铺),总面积约12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近50人就餐。
二、遴选条件
(一)第三方运营主体必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爱老年人公益事业,能积极开展助餐宣传,热心为老年人提供周到的就餐服务,确保应助尽助。
(二)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企业、个体户,具有从事餐饮行业应具备的资质,符合食品经营管理规范要求,有良好餐饮行业经营经验,且从事餐饮行业3年以上。
(****民政局、****管理局、文笔街道等有关单位的指导监督,为老人提供安全、便利、快捷助餐服务。
(四)在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和材料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请在此之前将封闭盖章相关材料邮寄或送达至********中心。
(二)**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五、服务内容及餐费报价
(一)服务内容。在免除房屋、设备设施租金的情况下,承接主体需向老年人提供质量可靠、价格优惠的助餐服务。试营业期间提供一日三餐,试运营结束后,根据老人需要将调整的事项提交民政部门同意后再进行调整。第三方运营主体要结合老年人营养需要、饮食习惯、消费能力等进行合理搭配,科学制定食谱并定期公开,每天早餐原则上要提供3个品种以上任老人选择,中餐、晚餐至少提供两荤两素一汤,配有米饭,饭菜份量以老人吃饱为准。
(二)餐费标准。综合考虑**县目前饮食价格和老人口味、饭菜质量等,折扣后60—69岁老人中、晚餐费每人每餐价格不得高于7元,70—79岁老人中、晚餐费每人每餐价格不高于6元,80岁以上老人中、晚餐费每人每餐价格不高于5元,不设下线。早餐提供的馄饨、饺子、米粉、面条、碱粑(荤)等折扣价不高于5元/碗,豆浆、稀饭、包子、馒头、油条、鸡蛋、蒸杂粮(玉米、红薯、山药)等每样(份)折扣价不高于1元/份。早餐不再区分年龄段,实行所有老人同价。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政念 ********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153****8555
联系地址:**县文笔街道东门南路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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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