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土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付家焉瓦斯发电站51MW低浓度瓦斯发电(自发自用)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现将********电站51MW低浓度瓦斯发电(自发自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电站51MW低浓度瓦斯发电(自发自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在**大土河煤****公司投资建设的现有工程6台1000kw低浓度瓦斯机组和5台1500kw低浓度瓦斯机组基础上再新增25台1500kw低浓度瓦斯机组,扩建后总装机容量51MW,同时本项目投资主体由**大土河煤****公司变更为****。目前建成10台1500kw的瓦斯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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