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2年-2025年**绿化养护购买服务项目(第三、第四标段)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4日
**县**2024至2025年绿化养护第四标段合同书
发包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组织招标,乙方取得甲方第四 标段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格,依照《中国人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守信的原则基础上,双方就该标段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范围
1. 工作范围:第四 标段内绿化养护管理全部内容,包括绿化植物、花坛、园林小品、给水设施的管理等。
2.工作量: (1) 绿地总面积3270 平方米。
(2)行道树 597 株。
(3) 时花面积1083平方米。
二、服务期限
自2024 年12月12 日至2025 年12月12日止。
三、承包方式
本服务项目实行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养护管理等。
四、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执行《**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以招标的定价基数定653432.37 元/年(实际拔
付以考核结果为准,增加量另外据实计算)。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指定养护管理范围和制定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另见《**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和检查考评办法
[另见《**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评分标准》、《**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2.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成活率100%,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后15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绿化内无杂草、无垃圾、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材料: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对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须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
4.甲方负责组织检查考评,拨付养护管理费用并协调好有关方面的工作。
5.乙方每月上班第一个星期交当月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和上月养护管理工作总结给甲方。
6.乙方负责做好全部养护管理,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完全承担书面承诺中的违约责任。
7.乙方在养护管理过程中,发现有损绿、毁绿、偷盗绿化等现象应立即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甲方。
8.乙方需建立巡查制度(含节假日、星期六、星期天),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对花木的丢失、人为损坏及造成死亡、养护不当造成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在工作时间内,要统一穿戴安全标志的服装和工作鞋;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作业。
10.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为迎接省、市、县等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
11.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负责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的口头通知及书面整改通知函等文件,乙方均认可接受并认真执行到位。
七、安全文明养护
1.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养护管理期间,要加强现场管理,不得在养护管理范围内搭设临时设施。
3.乙方在做好养护管理工作时,切实加强对养护工人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出现问题,****公司负责。
八、费用支付办法
1.本养护服务项目按合同承包费用作为养护工程费用价款的支付依据,因养护管理范围发生变化而引起养护面积减少,其减少的费用,根据中标价格减少相应的费用。
2.本养护工程无工程预付款,甲方在乙方签订养护工程承包合同后,乙方根据养护承包合同完成养护管理工作,甲方根据招标合同承包总费用按《考核办法》的规定支付给乙方,承包期满后,养护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在养护管理工作中,未按合同履行职责,根据甲方的《考核办法》执行相关规定。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费用全部结清后失效。
2. 本项目禁止转包或挂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
3.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结果,一年内有连续两次不合格或者全年累计三次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共
同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