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沐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GW光伏边框及5GW光伏支架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25MA2J6X9320 | 建设单位法人:刘云涛 |
刘红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开发区**工业园**湾路2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8GW光伏边框及5GW光伏支架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工业园**湾路28号 |
经度:121.92456 纬度: 29.5419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8 |
浙象环许〔202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3000 |
431 | 运营单位名称:**** |
****0225MA2J6X932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25MA2J6X932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960790Y | 竣工时间:2024-08-31 |
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31 |
2024-1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5Kv9mV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20亩,总投资4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1万元;主要生产设备:自动化节能铝挤出生产线10条、节能环保立式氧化线1条、边框精加工自动化生产线8条等;项目实施后可年产8GW光伏边框以及5GW光伏支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20亩,总投资4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1万元;主要生产设备:自动化节能铝挤出生产线10条、节能环保立式氧化线1条、边框精加工自动化生产线8条等;项目实施后可年产8GW光伏边框以及5GW光伏支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整个生产过程总体为三道工序,即挤压工序、表面处理工序及深加工(精加工)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整个生产过程总体为三道工序,即挤压工序、表面处理工序及深加工(精加工)工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通过20米高排气简DA001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碱雾采用双侧吸风,收集后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简DA004达标排放;硫酸雾采用槽边U型双侧吸加顶吸,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简DA005达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加热炉废气通过排口DA002、时效炉废气通过排口DA003,收集后经18米高排气简达标排放,按《**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稳定控制。 项目须做好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处理;产生的重金属废水单独处理,处理设施排口参照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的表1中**流域水污染物排放要求;综合废水参照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的表1**流域水污染物排放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达标排放。 项目运行期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铝灰渣、倒渣、油处理废滤芯、含镍污泥、废滤膜、废包装材料等,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模具、废铝、抛丸粉尘、废钢,综合利用;清洗渣委托外运;含油抹布、手套及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站污泥按环评分析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果按要求处置。 本项目必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及保养,确保生产时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合并设置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铝棒加热炉、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铝棒加热炉设置2根18m高排气筒(DA002-1和DA002-2);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合并设置1根18m高排气筒(DA003);项目碱蚀工序会产生碱雾,采用双侧吸风,收集后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氧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采用槽边侧吸及顶吸收集的通风系统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尾气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14)排放。泡馍缸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深加工中锯切过程不使用植物油,使用锯床干式切割,切割过程中有少量粉尘产生,设备自带有除尘设备设施,于锯切过程中金属颗粒物粒径较大,大部分沉降地面,约10%以颗粒物形式存在。本项目锯切、定尺寸过程中使用植物油对工件进行润滑,使用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挥发,加强车间通风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水种类主要包括纯水制备浓水废水、模具清洗废水、铝氧化生产水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冷却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按含油废水、铝氧化废水、渗析废水、综合废水和含镍废水进行分质收集。生产废水分别经计量后通过各股废****处理站进行处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模具、废铝、抛丸粉尘、废钢丸、清洗槽渣、铝灰渣、倒槽槽渣、油处理废滤芯、含镍污泥、综合污泥、废滤膜、RO膜、含油抹布、手套、废包装材料、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其中铝灰渣委托****处置、倒槽槽渣、油处理废滤芯、含镍污泥、废滤膜、废包装材料、桶和污泥(污泥在鉴别结果未出之前,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委托******公司处置。废边角料、废模具、废铝、抛丸粉尘、废钢综合利用;清洗槽渣委托外运;含油抹布、手套及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措施均符合环保要求。目前本项目在厂区西侧设置一间危废间用于储存产生的危废,危废仓库面积约90平方米,能满足危废储存能力,且已做好了防风、防雨、防腐、防渗,并按要求张贴了标识标牌。企业已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指定专人定期记录危险废物暂存及转移情况,以确保危险废物安全暂存及得到无害化处置,相关台账记录基本齐全。此外,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也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防振基础或减震垫等,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等。 |
本项目实际建设中在加热炉废气经收集后于18m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变为收集后于18mDA002-1和DA002-2排气筒高空排放,碱蚀废气和泡模缸废气经采用双侧吸风,收集后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变为碱蚀废气采用双侧吸风,收集后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和泡模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DA006排气筒高空排放,中和氧化废气采用槽边U型双侧吸+顶吸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变更为采用槽边双侧吸+顶吸收集方式,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设规范事故应急池,增强车间地面及废水输送管道防渗措施,加强员工环境安全培训,提高生态安全风险意识;根所环评分析,罐区按要求设置围堰,加强化学品储存场所管理防护,严格根据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各类台账,确保生产和生态安全;做好厂区和生产设施的防渗防漏工作,严格按环评分析做好生产和环境治理设施的架空架高等措施,加强源头防控,进行跟踪监测,落实应急措施,严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根据环评分析,本项目新增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16.359吨/年,氨氮1.636吨/年,新增废气颗粒物排放量2.87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9吨/年,二氧化硫0.473吨/年,氨氧化物7.102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各项风险风范措施,按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12.5*8*5.6米),加强车间地面及废水输送管道防渗措施,加强员工环境安全培训,提高生态安全风险意识;罐区设置围堰(硫酸罐围堰4.2*5.1*1.5米、液碱罐围堰4.2*4.5*1.5米)加强化学品储存场所管理防护,严格根据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各类台账,确保生产和生态安全;做好厂区和生产设施的防渗防漏工作,严格按环评分析做好生产和环境治理设施的架空架高等措施,加强源头防控,进行跟踪监测,落实应急措施,严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环评审批颗粒物总量为2.871t/a(有组织2.073t/a+无组织0.798t/a),根据验收实测数据核算有组织颗粒物实际排放量为0.3461t/a,对比环评审批颗粒物总量控制量(有组织2.073t/a),故验收期间颗粒物实际排放量符合环评要求。SO2总量为0.473t/a(有组织0.473t/a)根据验收实测数据核算有组织SO2实际排放量为0.0332t/a,对比环评审批SO2总量控制量(有组织0.473t/a),故验收期间SO2实际排放量符合环评要求。NOx总量为7.102t/a(有组织7.102t/a)根据验收实测数据核算有组织NOx实际排放量为0.039t/a,对比环评审批NOx总量控制量(有组织7.102t/a),故验收期间NOx实际排放量符合环评要求。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和NOx)、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检测均达标,因此无组织总量控制满足要求。全厂化学需氧量排环境量符合环评批复:CODCr<16.359t/a的要求,全厂氨氮排环境量符合环评批复:氨氮<1.636t/a的要求。 此外,排污权指标COD<16.359吨/年、氨氮<1.636吨/年、S02<0.473吨/年、NOx≤7.102吨/年已通过排污权公开交易取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3.2085 | 32.717 | 0 | 0 | 23.209 | 23.209 | |
0 | 11.604 | 16.359 | 0 | 0 | 11.604 | 11.604 | |
0 | 1.16 | 1.636 | 0 | 0 | 1.16 | 1.1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332 | 0.473 | 0 | 0 | 0.033 | 0.033 | / |
0 | 0.039 | 7.102 | 0 | 0 | 0.039 | 0.039 | / |
0 | 0.3461 | 2.073 | 0 | 0 | 0.346 | 0.34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含镍废水处理设备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260-2020)中的表1中**流域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 本项目含镍废水采用“化学混凝+过滤”处理工艺处理 | 根据检测数据结果显示,厂区实现雨污分流,由于本项目有阳极氧化处理工艺,产生的重金属废水单独处理,处理设施排口总镍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260-2020)中的表1中**流域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 |
2 | 综合废水处理设备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260-2020)中的表1中**流域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 综合废水主要为酸碱废水与含镍废水预处理后出水的混合后的污水。采用“化学混凝”处理工艺处理 | 根据检测数据结果显示,综合废水各指标均满足《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260-2020)中的表1**流域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 |
3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根据检测数据结果显示,产生的生活污水单独收集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抛丸机自带除尘设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合并设置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根据检测数据结果显示,本项目DA001颗粒物满足相关标准 | |
2 | 加热炉燃烧收集设备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的要求,以及《**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的相关要求 | 本项目铝棒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铝棒加热炉设置2根18m高排气筒(DA002-1和DA002-2) | 根据检测数据结果显示,本项目DA002-1和DA002-2中各污染因子均达标 | |
3 | 时效炉燃烧收集设备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的要求,以及《**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的相关要求 | 本项目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各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合并设置1根18m高排气筒(DA003) | 根据检测数据结果显示,本项目DA003排放的污染因子满足相关标准 | |
4 | 碱蚀废气处理设备 | 目前国家暂时没有专门的碱雾排放标准。但在《轧钢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提到,自2012年10月1日起,脱脂工序车间或排气筒的碱雾排放浓度应控制在10mg/m3。 | 项目碱蚀工序会产生碱雾,采用双侧吸风,收集后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根据检测数据结果显示,本项目DA004排放的碱雾满足相关标准 | |
5 | 氧化废气处理设备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 氧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采用槽边侧吸及顶吸收集的通风系统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尾气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14)排放。 | 根据检测数据结果显示,本项目DA005排放的硫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 |
6 | 泡馍缸废气处理设备 | 目前国家暂时没有专门的碱雾排放标准。但在《轧钢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提到,自2012年10月1日起,脱脂工序车间或排气筒的碱雾排放浓度应控制在10mg/m3。 | 泡馍缸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根据检测数据结果显示,本项目DA006排放的碱雾满足相关标准 | |
7 | 锯床自带有除尘设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 项目深加工中锯切过程不使用植物油,使用锯床干式切割,切割过程中有少量粉尘产生,设备自带有除尘设备设施,于锯切过程中金属颗粒物粒径较大,大部分沉降地面,约10%以颗粒物形式存在。本项目锯切、定尺寸过程中使用植物油对工件进行润滑,使用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挥发,加强车间通风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检测数据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足相关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防振基础或减震垫等,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等。 |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行期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铝灰渣、倒渣、油处理废滤芯、含镍污泥、废滤膜、废包装材料等,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模具、废铝、抛丸粉尘、废钢,综合利用;清洗渣委托外运;含油抹布、手套及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站污泥按环评分析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果按要求处置。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模具、废铝、抛丸粉尘、废钢丸、清洗槽渣、铝灰渣、倒槽槽渣、油处理废滤芯、含镍污泥、综合污泥、废滤膜、RO膜、含油抹布、手套、废包装材料、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其中铝灰渣委托****处置、倒槽槽渣、油处理废滤芯、含镍污泥、废滤膜、废包装材料、桶和污泥(污泥在鉴别结果未出之前,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委托******公司处置。废边角料、废模具、废铝、抛丸粉尘、废钢综合利用;清洗槽渣委托外运;含油抹布、手套及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措施均符合环保要求。 目前本项目在厂区西侧设置一间危废间用于储存产生的危废,危废仓库面积约90平方米,能满足危废储存能力,且已做好了防风、防雨、防腐、防渗,并按要求张贴了标识标牌。企业已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指定专人定期记录危险废物暂存及转移情况,以确保危险废物安全暂存及得到无害化处置,相关台账记录基本齐全。此外,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也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措施。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设规范事故应急池,增强车间地面及废水输送管道防渗措施,加强员工环境安全培训,提高生态安全风险意识;根所环评分析,罐区按要求设置围堰,加强化学品储存场所管理防护,严格根据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各类台账,确保生产和生态安全;做好厂区和生产设施的防渗防漏工作,严格按环评分析做好生产和环境治理设施的架空架高等措施,加强源头防控,进行跟踪监测,落实应急措施,严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 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各项风险风范措施,按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12.5*8*5.6米),加强车间地面及废水输送管道防渗措施,加强员工环境安全培训,提高生态安全风险意识;罐区设置围堰(硫酸罐围堰4.2*5.1*1.5米、液碱罐围堰4.2*4.5*1.5米)加强化学品储存场所管理防护,严格根据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各类台账,确保生产和生态安全;做好厂区和生产设施的防渗防漏工作,严格按环评分析做好生产和环境治理设施的架空架高等措施,加强源头防控,进行跟踪监测,落实应急措施,严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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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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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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