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猫儿沟煤业有限公司 240万吨/年露天煤矿生产能力核增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167340N | 建设单位法人:刘德民 |
刘钧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市**县旧县乡沙万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240万吨/****煤矿生产能力核增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县旧县乡沙万村 |
经度:111.****22222 纬度: 39.****66667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6 |
晋环审批函〔2023〕5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6-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0 |
60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167340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5MA0L748J1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3MA0Q41EK8J | 竣工时间:2024-10-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信息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240万吨/****煤矿生产能力核增 | 实际建设情况:****240万吨/****煤矿生产能力核增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产能核定后,矿田生产规模核增至24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能核定后,矿田生产规模核增至240万t/a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露天矿目前采用单斗-卡车工艺进行生产。根据该矿煤层赋存条件和地形条件,后续仍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露天矿目前采用单斗-卡车工艺进行生产。根据该矿煤层赋存条件和地形条件,后续仍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按照“边开采、边复垦”原则,制定详细的矿山地表生态恢复综合整治和土地复垦方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动态开展内排土场和采掘场生态恢复工作,切实保障区域生态功能不退化,矿山生态得以及时修复。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矿田西侧毗邻黄河,******厅《关于加强黄河临岸矿业权管控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44号)要求及******局划定的禁采范围,禁止在黄河河道及干流岸线外推1公里范围内实施开采,对已开采过的**要立即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报自然**主管部门,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确保不对黄河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位于**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建设单位****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泉域保护相关工作。 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居民生活用水水源的水位、水质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用水造成影响,矿坑水、生活污****处理站处理,并按照报告书要求将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扩建至600m3,新增4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加强矿坑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处理后的矿坑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采掘场及内排土场抑尘洒水、绿化用水等,禁止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有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改造为空气源热泵及电锅炉,****广场、外包基地供热。全封闭储煤库设置喷雾抑尘洒水装置,严格落实采掘场、内排土场、**道路的清扫和洒水抑尘措施,新增洒水车、雾炮车、清扫车等洒水抑尘车辆,洒水频次不低于8次/天:遇大风或沙尘暴天气时,应立即停止穿孔、爆破、采装等露天作业,并提高洒水抑尘频次,减轻扬尘污染。内排土场应对回填剥离物定期进行碾压,堆场表面定期洒水抑尘,已经结束排弃的排土场平台需及时覆土绿化。**对外运输车辆必须采用满足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要求的厢式运输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须采用国四排放标准及以上的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出入口设车辆清洗平台,**专用运输道路全部硬化,定期洒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土岩剥离物和煤矸石全部运送至内排土场回填处置;****处理站污泥脱水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机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已建成的危废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落实清洁运输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煤厂洗选后销售,洗选后产品煤通过公路短驳+铁路方式外运,矿方应积极推进配套铁路专用线的建设。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场界声环境、振动达标。 (六)闭矿后矿方应及时拆除一切生产、生活设施,****广场、外包基地等遗迹地进行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恢复为原占地类型。对内排土场土地复垦区持续进行跟踪及养护管理,恢复**原有生态系统。 三、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单位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指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黄河水环境造成影响。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开展长期跟踪监测。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需要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将环评批复文件送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猫儿沟煤业委托****编制了《2024年度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计划》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在******局进行了备案。目前,公司正在按照计划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矿方****设计研究院****公司编制了《****露天煤矿沿黄地段生态修复方案》。2024年5月23****集团组织相关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出具评审意见。项目复垦规模159.0公顷,复垦后耕地面积为65.98公顷,复垦后林地面积为85.65公顷(乔木林地58.22公顷,灌木林地27.43公顷)、农村道路1.5公顷、田坎面积5.87公顷。******局出具了《关于****露天煤矿沿黄地段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初步验收意见》(河自然资函〔2024〕231号)。 矿方矿坑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用水,不外排;****煤矿完成雨水收集系统改造,共建成18座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共16012m3。 ****供热站,拆除燃煤锅炉,采用12台50P 空气源热泵、1台30P 空气源热泵作为主要热源,3台60KW电磁锅炉辅助加热的方式进行采暖与供热; 储煤库增设喷淋装置,并安装6台雾炮机;**配备了30台洒水车(含9台雾炮车、1台道路清扫车),用于**内装卸、运输场所的常态化洒水降尘工作,提前对剥离物料预湿,停产整治过程中无洒水不作业。按照环评报告要求,修订了洒水降尘管理制度,规定洒水频次不小于8次/d。 对生产作业场所运输道路进行了路面混石铺垫,铺垫道路长度约1200米,并加大了运输道路日常浮灰清理、维护频次。完成了运煤大道混凝土硬化工程,道路硬化长度2060.5m,硬化面积59636.5m2;完成道路配套浆砌石排水沟约1200m;目前煤矿处于停产整改阶段,场内及场外运输车辆尚未更换; 根据《****洗车平台达标评估报告》,****煤矿完成了洗车平台的设计及施工建设,包括高压冲洗系统、颠簸沥水热风烘干系统、配套保温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照明系统、警示信号指示和自动快速卷拉门等; 本项目土岩剥离物和煤矸石全部运送至内排土场回填;****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式压滤机脱水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制定的地点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贮存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机油滤芯(HW49)、废棉纱(HW49)、废乳化液(HW09)委托**晋兴****公司处置;废矿物油(HW08)、废油桶(HW49)委托******公司处置; ****公司与**县旭****公司签订了“原煤委托洗选加工协议”,矿方生产的原煤全部委托**县旭****公司加工洗选,洗选出煤由矿方统一外运销售。**生产设备均采取了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 **临时建筑已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猫儿沟煤业委托****编制了《2024年度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计划》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在******局进行了备案。目前,公司正在按照计划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矿方已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对各类环境风险事件做了技术评估,并针对性地制订了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2024年7月4日,****环境局为企业发放了“****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140930-2024-018-L。同时,矿方已按要求设置了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规章制度, 并配备应急装置和进行应急演练。通过调查了解,截止目前,猫儿沟露天矿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说明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合理有效。后续矿方应持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年度修订工作,纳入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②****公司建立有以矿长负责,生产副矿长兼管环保工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职的环境管理体系。矿内设置环保科,设科长一名,科员三名,共四人共同负责全矿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及污染治理工作;监测任务委托当地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承担。矿环保科负责本企业的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工作,并对日常监测及定期监测的资料进行认真编号、归类,由科内建立污染监测档案、环境管理台帐等,为环境管理及污染源治理提供依据。 按照晋环函〔2011〕2622号、忻环验字〔2016〕77号文进行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 |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相比较,增加了雨水收集池的数量和容积。 环评阶段:现状初期雨水收集池扩建至600m3,在东邦排水出水口前建设1座4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验收阶段:****环境局**分局《关于对雨水收集系统等环保设施进行评估、优化、完善、强化管护的通知》(忻环河函〔2024〕8 号),为深入贯彻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规划,全力推进“**三道”治理,****政府的安排部署,需进一步加强企业雨水收集系统等环保设施的建设和管护,要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因此,为保障雨水收集系统达到**市涉煤涉矿企业环保督察整改验收标准,****煤矿完成雨水收集系统改造,共建成18座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共计16012m3。 变更后,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其它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仍按照晋环函〔2011〕2622号、忻环验字〔2016〕77号文执行。待河保偏**总体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完成后,须对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调整本项目相关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晋环函〔2011〕2622号、忻环验字〔2016〕77号文进行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 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标准》(GB25499-2010) | 工业广场西****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240m3/d(10m3/h),采用“AO+MBR+过滤+消毒”处理工艺 |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24日,****处理站进口、出口分别布设1个监测点对水质进行监测。 | |
2 | 矿坑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标准》(GB25499-2010) | 工业广****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 3600m3/d(2×75m3/h),采用调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 |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24日,****处理站进口、出口分别布设1个监测点对水质进行了监测 | |
3 | 雨水收集池 | 不歪外排 | ****煤矿共建成18座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共计16012m3。 | 未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抑尘措施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表 5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储煤库增设喷淋装置,并安装6台雾炮机;**配备了30台洒水车(含9台雾炮车、1台道路清扫车),用于**内装卸、运输场所的常态化洒水降尘工作,提前对剥离物料预湿,停产整治过程中无洒水不作业。按照环评报告要求,修订了洒水降尘管理制度,规定洒水频次不小于8次/d。 |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24日对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源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厂界颗粒物、SO2其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与参照点的差值都小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标准值,同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达标率100% | |
2 | 对外运输车辆 | 无 | 对外运输车辆满足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使用集装箱运输车或加盖篷布 | 未检测 | |
3 | 车辆清洗装置 | 无 | ****完成了洗车平台的设计及施工建设,包括高压冲洗系统、颠簸沥水热风烘干系统、配套保温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照明系统、警示信号指示和自动快速卷拉门等 | 未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机油存储区设置围堰;危废库磨损防渗地坪及时修补。贮存危险废物全部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并做好危险废物进出场台账记录。 |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了完善,并更新了危险废物标识牌和标签等,同时建立了危险废物进出场台账和“五联单”。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快推进内排土场到界区域及沿黄1km禁采管控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 矿方****设计研究院****公司编制了《****露天煤矿沿黄地段生态修复方案》。2024年5月23****集团组织相关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出具评审意见。项目复垦规模159.0公顷,复垦后耕地面积为65.98公顷,复垦后林地面积为85.65公顷(乔木林地58.22公顷,灌木林地27.43公顷)、农村道路1.5公顷、田坎面积5.87公顷。******局出具了《关于****露天煤矿沿黄地段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初步验收意见》(河自然资函〔2024〕231号)。 | |
2 | 对**道路、外包基地等临时用地区域加强绿化工程建设 | 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拆除临时建筑并恢复土地原貌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原煤通过汽车运输至**县旭****公司洗煤厂进行洗选后销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原煤通过汽车运输至**县旭****公司洗煤厂进行洗选后销售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加快推进内排土场到界区域及沿黄1km禁采管控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矿方****设计研究院****公司编制了《****露天煤矿沿黄地段生态修复方案》。2024年5月23****集团组织相关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出具评审意见。项目复垦规模159.0公顷,复垦后耕地面积为65.98公顷,复垦后林地面积为85.65公顷(乔木林地58.22公顷,灌木林地27.43公顷)、农村道路1.5公顷、田坎面积5.87公顷。******局出具了《关于****露天煤矿沿黄地段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初步验收意见》(河自然资函〔2024〕231号)。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对**道路、外包基地等临时用地区域加强绿化工程建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拆除临时建筑并恢复土地原貌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