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邡市第四人民医院(老年医院)医养结合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
********医院)医养结合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对********医院)医养结合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5.3 支付酬金作出修改: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支付监理费暂估价的30% 第二次付款 工程量完成70%后10个工作日内 支付至监理费暂估价的50% 第三次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 支付至监理费的70%。(本次拨付监理费按施工图预算财评价作为计费额) 最后付款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支付剩余监理费。(监理费以最终审定的为准)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调整。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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