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巷镇)9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
1、项目名称:****(方巷镇)9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建设地点: **市**区方巷镇兴湾村、庙头村、合玉村、开杨村、先进村
3、建设单位: ****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天****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50310万元,在**市**区方巷镇兴湾村、庙头村、合玉村、开杨村、先进村约****333.33平方米(1613 亩)土地开发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主要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的方式建设90MW 光伏发电设施。项目建成后采用“全额上网”发电模式,可有效缓解地方电网的供需矛盾,优化系统能源结构,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年均发电量约为10800万千瓦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太阳能的利用属于清洁能源,在运营过程无废气产生。施工期施工开挖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的施工机械废气,采取禁止风天气施工、对施工场地经常性洒水、减少地面扰动面积、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对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废水为施工期施工机械、车辆和施工场地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过滤后循环使用或者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车辆冲洗;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肥田,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为建筑垃圾、废油、沉淀池沉渣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对能够再利用的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对无回收价值的建筑****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场,纳入市政建筑垃圾系统处理。废油采用隔油池处理,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沉淀池沉渣与****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场,纳入市政建筑垃圾处理系统,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光伏组件、废箱变油。废光伏组件在光伏厂区内部不设置临时储存点,检修****组件厂家回收处理。废箱变油依托******公司20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2501 0514-****6760
传真:0514-****3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