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峰(玥珑)220kV输变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824190 | 建设单位法人:李聚聪 |
林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门市**区**南路2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下峰(玥珑)220kV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 五显镇 |
经度:118.18111 纬度: 24.7415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25 |
厦同环审〔2022〕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326 |
10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82419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试所电力****公司 |
913********404534W | 验收监测单位:**中试所电力****公司 |
913********404534W | 竣工时间:2024-06-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63/2024-10/31/202********605****47019_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①**下峰(玥珑)220kV变电站工程:本期**2台240MVA主变,220kV出线8回,110kV出线12回,10kV出线28回,电容器组2×(2×8)Mvar,电抗器2×(1×10)Mvar;②东岗~岭湖双回220kV线路开断进下峰变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11.5km,其中东岗侧单回架空线路长约2.2km,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3km,电缆线路长约0.46km;岭湖侧单回架空线路长约2.72km,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7km,电缆线路长约0.42km;③间隔保护改造工程:对东岗500kV变电站下峰Ⅰ、Ⅱ间隔及岭湖220kV变电站下峰Ⅰ、Ⅱ间隔进行保护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①**下峰(玥珑)220kV变电站工程:本期**主变容量为2×240MVA,220kV出线间隔8回,110kV出线间隔12回,10kV出线间隔28回,电容器组2×(2×8)Mvar,电抗器2×(1×10)Mvar;②东岗~岭湖220kVⅠ、Ⅱ回线路开断进下峰变工程:**线路路径全长10.298km,其中东岗侧架空线路路径长4.575km(单回路长1.929km,双回路长2.646km),电缆线路路径长0.46km;岭湖侧架空线路路径长4.843km(单回路长2.493km,双回路长2.35km),电缆线路路径长0.42km;③间隔保护改造工程:对东岗500kV变电站岭湖Ⅰ、Ⅱ间隔进行保护改造,改为下峰Ⅰ、Ⅱ间隔;对岭湖220kV变电站东岗Ⅰ、Ⅱ间隔进行保护改造,改为下峰Ⅰ、Ⅱ间隔 |
**线路路径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1.202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变电站全户内布置;输电线路架空、电缆混合,架空线路单、双回混合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站全户内布置;输电线路架空、电缆混合,架空线路单、双回混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设计要求。站区的施工活动位于围墙内进行,减少对站址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站址四周设置挡土墙、护坡等措施,可避免站址场平时的土石方覆压周围植被,减少植被损失。施工结束后,搞好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工作,裸露地表及空闲场地种植草皮树木,辅以花卉等。线路经过林木地区时,按其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一档跨越,在林木密集地区尽量不设置耐张塔(耐张塔高度较低),并尽量借助地势跨越树木,不在林地区设置临时占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人员对绿地及耕地的践踏,施工时合理堆放弃石、弃渣,以免土石滚落对植物造成伤害。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毕后采用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措施,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尽量保持与周围环境一致。变电站运行期间内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扩建时将对站内植被造成小范围的破坏,届时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植被恢复、地面硬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220kV架空线路运行期间与树木之间最大垂直距离为4.5m,最大风偏净空距离为 4m,对不符合安全距离的树木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本项目架空线路沿山地和林地走线时,将采用高跨林地方式架设走线,不会对线下树木产生影响;若线下树木高度不满足安全距离时,拟采用修剪的方式,不会影响其自然生长。②变电站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保证本期投运电器设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原件接触部位应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在设备订货时要求电气设备等提高加工工艺,减少毛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本项目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双回输电线路下相导线与居民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0.5m,单回输电线路下相导线与居民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0m;经过非居民区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应不小于6.5m。如输电线路必须跨越建筑物,220kV线路在跨越时下相线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6.0m。本项目线路在跨越一层平顶建筑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0.5m;跨越一层坡顶建筑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2m;跨越二层平顶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5m;跨越二层坡顶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3.5m;跨越三层平顶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8.5m;跨越三层坡顶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6.5m;跨越四层平顶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21.5m;跨越四层坡顶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9.5m。站内所有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4000V/m和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③应优选低噪声主变和轴流风机。在变压器选型时,控制主变噪声源强值不得高于65dB(A)。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施工,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点。变压器基础采用整体减震基础,主变室墙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砖砌实并拉毛。施工中运输车辆对沿线敏感点进行绕行,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沿线周边居民的影响。靠近敏感点处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程或施工工艺需要连续操作,需要夜间施工时,应事先进行公告告知周围居民,并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④施工生产废水采用修筑沉淀池的处理方法,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和喷淋。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项目部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进行清运不外排;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居民家中化粪池处理或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对施工车辆及含油设备进行严格管理,禁止在水体附近冲洗车辆及机械设施。站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⑤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废弃物应集中堆放,统一清运。拆除的导线、杆塔、绝****公司物资部门回收处理,拆除的塔基进行破碎或者填埋处理。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生活垃圾用塑料垃圾袋密封后,集中在垃圾箱存放,定期清运处理。事故油经收集后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当蓄电池因到达使用期限(使用寿命8-10年)、当蓄电池因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更换时会产生废旧蓄电池,废旧蓄电池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⑥粉尘性施工材料堆放在料棚内,并加强管理,减少扬尘;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保持运输车辆及施工场地的清洁,避免尘土飞扬,抑制扬尘产生,减少对周边大气的影响。施工单位在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塔基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⑦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按监测计划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监测。事故油池的容量根据《****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的规定按不小于最大单台储油设备油量的100%考虑。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收集后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回用部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①本工程架空线路设计阶段已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进行设计。变电站工程施工前设置围墙实行围挡施工,施工活动均位于围墙内进行。站址四周设置了挡土墙、护坡等措施,避免了站址场平时的土石方覆压周围植被。施工结束后,变电站内空地采取植草绿化和地面硬化措施,站外空闲地以铺设草皮或种植树木方式进行植被恢复。经过林木地区时,借助地势跨越树木,并按其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未在林地区设置临时占地,未在林木密集地区设置耐张塔。施工期间加强了施工管理,控制了施工活动范围,减少了施工人员对周边绿地及耕地的践踏。开挖的土石方合理堆放,避免土石滚落对植物造成伤害。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区域,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单位已****电站进行定期运维,确保站内无裸露地表。后续运行过程中若需扩建,将在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植被恢复、地面硬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本工程架空线路经过林木地区时,已采用高跨设计架设走线,后续运行过程中,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安全距离的树木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②变电站已严格控制设计规范设计,变电站设计有接地网,站内各电气设备均进行了接地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间连接紧密,减少了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电晕火花放电。本工程设备选型阶段已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有效降低了电磁环境影响。本工程已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施工。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双回线路下相导线对地最低高度18m,单回线路下相导线对地最低高度15.5m,经过非居民区时,线路下相导线对地最低高度16.5m。本工程线路跨越2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跨越一层坡顶建筑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23m,跨越二层坡顶建筑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19m,架空线路高度满足环评要求。变电站内所有高压电气设备、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本工程投入运行后,****公司对工程周边的电磁环境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电站站界及线路周围所布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应控制限值要求。③本工程设备选型阶段已选用低噪声主变和轴流风机。根据本期**主变铭牌所示,2号主变在ONAN/ONAF状态下,噪声水平分别为61.1dB(A)和63.0dB(A),3号主变在ONAN/ONAF状态下,噪声水平分别为60.4dB(A)和63.6dB(A),均满足低噪声主变要求。施工单位选择了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管理与养护,避免了设备异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施工期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已尽可能远离居民点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未安排夜间施工。**主变已采用整体减震基础,主变室墙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砖砌实并拉毛,并装设吸声材料。施工中运输车辆已尽可能绕行居民点,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了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间已合理安排施工活动,未安排夜间施工。施工期间未收到周边居民对于本工程施工噪声扰民的投诉。本工程投入运行后,建设单位已****电站及线路实时监控定期运维,确保设备运行良好。本工程投入运行后,****公司对工程周边的声环境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电站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未超过环评批复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④施工场地修筑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变电站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项目部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线路工程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置。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车辆及含油设备管理,施工期间未在工程周边水体附近冲洗车辆及机械设施。玥珑220kV变****电站,仅设1名门卫值守,变电站实行雨污分流制,值守人员及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少,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清理不外排,待条件成熟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⑤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废弃物均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本工程拆除旧线路产生的旧塔材、导线、金具等已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本工程线路**铁塔塔基及**电缆沟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大部分已回填,少量余土就地平整压实,无弃土产生。剥离的表土已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变电站值守人员及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警卫室垃圾桶收集暂存,定期投放至周边市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截至验收调查期间,变电站未发生变压器事故漏油现象,未更换铅蓄电池,无废铅蓄电池或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产生,后续运行过程中若产生废铅蓄电池或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将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⑥粉尘性施工材料堆放在料棚内,并采取覆盖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运输车辆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驶出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的车身及车轮进行冲洗,对施工现场和进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减少扬尘产生。**铁塔塔基及**电缆沟施工开挖时,对临时堆砌的土石方采取了苫布覆盖措施,减少了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大部分回填,少量余土就地平整压实。⑦本工程配套建设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调试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及时对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司开展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及监测工作。本工程投入运行后,****公司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监测指标为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等效声级,并在后续运行过程中依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监测。本工程**90m3事故油池容积能够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中“总事故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设计规范要求。截至验收调查期间,变电站未发生变压器事故漏油现象,后续运行过程中若产生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环评阶段**有效容积2m3化粪池;**事故油池的容量根据《****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的规定按不小于最大单台储油设备油量的100%考虑。验收阶段**有效容积6m3化粪池;**有效容积90m3事故油池,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中“总事故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设计规范要求,同时满足环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站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 | 无 | **有效容积6m3化粪池,变****电站,仅设1名门卫值守,变电站实行雨污分流制,值守人员及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少,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清理不外排,待条件成熟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应优选低噪声主变和轴流风机。在变压器选型时,控制主变噪声源强值不得高于6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 | 本工程设备选型阶段已选用低噪声主变和轴流风机。根据本期**主变铭牌所示,2号主变在ONAN/ONAF状态下,噪声水平分别为61.1dB(A)和63.0dB(A),3号主变在ONAN/ONAF状态下,噪声水平分别为60.4dB(A)和63.6dB(A),均满足低噪声主变要求。 | 变电站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为45.3~53.2dB(A)、夜间为43.7~46.6dB(A),未超过环评批复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废弃物应集中堆放,统一清运。拆除的导线、杆塔、绝****公司物资部门回收处理,拆除的塔基进行破碎或者填埋处理。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生活垃圾用塑料垃圾袋密封后,集中在垃圾箱存放,定期清运处理。事故油经收集后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当蓄电池因到达使用期限(使用寿命8-10年)、当蓄电池因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更换时会产生废旧蓄电池,废旧蓄电池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废弃物均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本工程拆除旧线路产生的旧塔材、导线、金具等已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本工程线路**铁塔塔基及**电缆沟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大部分已回填,少量余土就地平整压实,无弃土产生。剥离的表土已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变电站值守人员及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警卫室垃圾桶收集暂存,定期投放至周边市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截至验收调查期间,变电站未发生变压器事故漏油现象,未更换铅蓄电池,无废铅蓄电池或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产生,后续运行过程中若产生废铅蓄电池或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将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设计要求。站区的施工活动位于围墙内进行,减少对站址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站址四周设置挡土墙、护坡等措施,可避免站址场平时的土石方覆压周围植被,减少植被损失。施工结束后,搞好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工作,裸露地表及空闲场地种植草皮树木,辅以花卉等。线路经过林木地区时,按其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一档跨越,在林木密集地区尽量不设置耐张塔(耐张塔高度较低),并尽量借助地势跨越树木,不在林地区设置临时占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人员对绿地及耕地的践踏,施工时合理堆放弃石、弃渣,以免土石滚落对植物造成伤害。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毕后采用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措施,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尽量保持与周围环境一致。变电站运行期间内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扩建时将对站内植被造成小范围的破坏,届时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植被恢复、地面硬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220kV架空线路运行期间与树木之间最大垂直距离为4.5m,最大风偏净空距离为 4m,对不符合安全距离的树木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本项目架空线路沿山地和林地走线时,将采用高跨林地方式架设走线,不会对线下树木产生影响;若线下树木高度不满足安全距离时,拟采用修剪的方式,不会影响其自然生长。 | 本工程架空线路设计阶段已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进行设计。变电站工程施工前设置围墙实行围挡施工,施工活动均位于围墙内进行。站址四周设置了挡土墙、护坡等措施,避免了站址场平时的土石方覆压周围植被。施工结束后,变电站内空地采取植草绿化和地面硬化措施,站外空闲地以铺设草皮或种植树木方式进行植被恢复。经过林木地区时,借助地势跨越树木,并按其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未在林地区设置临时占地,未在林木密集地区设置耐张塔。施工期间加强了施工管理,控制了施工活动范围,减少了施工人员对周边绿地及耕地的践踏。开挖的土石方合理堆放,避免土石滚落对植物造成伤害。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区域,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单位已****电站进行定期运维,确保站内无裸露地表。后续运行过程中若需扩建,将在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植被恢复、地面硬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本工程架空线路经过林木地区时,已采用高跨设计架设走线,后续运行过程中,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安全距离的树木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 |
表7 风险设施
1 | 事故油池的容量根据《****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的规定按不小于最大单台储油设备油量的100%考虑。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收集后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回用部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 本工程**90m3事故油池容积能够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中“总事故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设计规范要求。截至验收调查期间,变电站未发生变压器事故漏油现象,后续运行过程中若产生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站区的施工活动位于围墙内进行,减少对站址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站址四周设置挡土墙、护坡等措施,可避免站址场平时的土石方覆压周围植被,减少植被损失。施工结束后,搞好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工作,裸露地表及空闲场地种植草皮树木,辅以花卉等。线路经过林木地区时,按其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一档跨越,在林木密集地区尽量不设置耐张塔(耐张塔高度较低),并尽量借助地势跨越树木,不在林地区设置临时占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人员对绿地及耕地的践踏,施工时合理堆放弃石、弃渣,以免土石滚落对植物造成伤害。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毕后采用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措施,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尽量保持与周围环境一致。变电站运行期间内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扩建时将对站内植被造成小范围的破坏,届时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植被恢复、地面硬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变电站工程施工前设置围墙实行围挡施工,施工活动均位于围墙内进行。站址四周设置了挡土墙、护坡等措施,避免了站址场平时的土石方覆压周围植被。施工结束后,变电站内空地采取植草绿化和地面硬化措施,站外空闲地以铺设草皮或种植树木方式进行植被恢复。经过林木地区时,借助地势跨越树木,并按其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未在林地区设置临时占地,未在林木密集地区设置耐张塔。施工期间加强了施工管理,控制了施工活动范围,减少了施工人员对周边绿地及耕地的践踏。开挖的土石方合理堆放,避免土石滚落对植物造成伤害。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区域,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单位已****电站进行定期运维,确保站内无裸露地表。后续运行过程中若需扩建,将在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植被恢复、地面硬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