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材加工生产改扩建项目(分期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05MA31DU188T | 建设单位法人:李晶晶 |
李晶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笏石镇欣业东路68****园区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鞋材加工生产改扩建项目(分期验收)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2-制鞋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959-C1959-其他制鞋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笏石镇欣业东路68****园区内) |
经度:119.****769 纬度: 25.****819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1 |
莆环审秀〔202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9-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305MA31DU188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305MA31DU188T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0304MA32DXX80K | 竣工时间:2024-11-0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4FuG2q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扩建新增年产RB鞋底600万双、MD鞋底600万双、组合鞋底750万双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年产MD鞋底600万双(分期验收) |
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一、RB鞋底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说明:原料按所需重量配备,然后进入密炼机和开胶机加工完成炼胶工序,胶片冷却后经过冲裁加工成为鞋底半成品,再通过硫化机进行硫化处理,硫化温度控制在150℃左右,最后进行人工修边后得到橡胶鞋底。橡胶鞋底在密炼、开炼、出片冲裁、修边等工序使用的所有设备均采用电能,硫化工序采用生物质燃料锅炉供热。 (1)配料:原料在单独的配料室中按比例配置(主胶类、粉类/操作油、固态药品、液态药品),配料过程有少量粉状原料逸散; (2)密炼:配好的原料投入密炼机,密炼机中通过两转子相对回转,将来自加料口的物料夹住带入辊缝受转子挤压和剪切,胶料团块被拉伸变形的橡胶包围,稳定在破碎状态。通过密炼可使配合剂在胶料中混合均匀,并达到一定的分散度。 (3)开炼、出片:密炼机制造出接近完成的胶料,而后使用开炼机继续完成(本色胶料、硫磺、促进剂、色胶)。开炼机中两个异向向内旋转的中空辊筒,以不同的线速度相对回转,胶料受强烈的剪切力而被拉伸,达到塑练或混炼的目的。胶料多次通过辊距,经左右割刀、薄通、打三角包等翻胶操作后出片。 (4)冷却、裁切:胶片经过水机冷却后,裁切成不同规格的橡胶半成品,过水机的冷却水循环使用。 (5)硫化:经切料成型后的胶条,人工送至硫化区,再经过硫化机模具加热压模成型产出鞋底。硫化机是通过温度和压力进行硫化的设备,硫化机硫化压力通常为5-7MPa,温度控制在105-125℃。 (6)后整理:硫化后的橡胶鞋底基本成型,经人工修边去除多余的边角料,进行品检即是橡胶鞋底(部分产品外售,部分用于制作组合鞋底)。由于出片厚度不精确、硫化时间过长、入料位置不准确等,会导致少量橡胶鞋底溢色,该部分鞋底统一收集后在RB整理车间描漆流水线上进行补漆修整。 二、EVA造粒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说明:将外购的原辅辅料按一定的比例投入密炼机中进行充分的混合和搅拌:接着进入开炼机中把混合均匀的原料进行混炼、塑化;熔融料进入造粒机后通过造粒机的造粒系统形成颗粒;连续一批颗粒生产完成后进行混合搅拌均匀(避免投料就开始和结束出来的料粒指标上有微小的差异)后包装即为成品。 三、MD鞋底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说明:将生产的EVA颗粒料进行配料,通过锅炉供热经过发泡机进行发泡,然后通过打粗,再通过油压机进行定型,然后通过人工修边打,最后打包。 四、贴合鞋底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说明:本项目将MD鞋底进行打粗工序,TPR、RB鞋底需经照射剂浸泡后进入照射工序,照射后的TPR、RB鞋底与MD鞋底进入贴合流水线。进入贴合流水线的鞋底经过上处理剂、上胶、贴合工序后进行压底。 | 实际建设情况:MD鞋底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说明:将生产的EVA颗粒料进行配料,通过锅炉供热经过发泡机进行发泡,然后通过打粗,再通过油压机进行定型,然后通过人工修边打,最后打包。 |
分期验收,由于厂内目前实际只扩建MD生产车间和锅炉房(锅炉房2台1t在用,2台0.5t闲置),RB生产车间、RB密炼车间、RB整理车间、造粒车间、贴合车间未建设。MD鞋底生产工艺流程与环评一致。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治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 废气治理:①RB配料/投料密炼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1)排放; ②RB开炼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3)排放; ③RB硫化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2)排放; ④RB描漆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4)排放; ⑤MD配料/投料及密炼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5)排放; ⑥MD开炼、造粒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6)排放; ⑦MD发泡、定型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7)排放; ⑧MD打磨颗粒物: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⑨调胶、刷处理剂、照射、贴合、烘干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8)排放; ⑩组合打磨颗粒物: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⑾生物质锅炉废气:旋风除尘+袋式除尘+25m高排气筒(p9)排放; ⑿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5m高排气筒(p10)排放。 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基础、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治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 废气治理:①MD发泡、定型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②MD打磨颗粒物: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③生物质锅炉废气:旋风除尘+袋式除尘+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④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基础、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
废水治理和噪声治理与环评一致。废气治理中因分期验收,排气筒数量较环评少,目前只扩建MD生产车间和锅炉房,RB生产车间、RB密炼车间、RB整理车间、造粒车间、贴合车间未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84 | 0.6854 | 0 | 0 | 0 | 0.769 | 0.685 | |
0.252 | 0.3427 | 0 | 0 | 0 | 0.595 | 0.343 | |
0.029 | 0.0343 | 0 | 0 | 0 | 0.063 | 0.03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59 | 1.0404 | 0 | 0 | 0.026 | 0.026 | / |
0 | 0.7466 | 2.0808 | 0 | 0 | 0.747 | 0.74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104 | 0.234 | 2.92 | 0 | 0 | 1.338 | 0.23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 |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限值,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B等级标准 | 隔油池+化粪池 | 本项目扩建项目二次MD定型油压工序由锅炉供热,冷却水通过2台冷却塔循环利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处理,故本次验收不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①MD鞋底生产过程中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 ②MD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③生物质锅炉产生废气通过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油烟净化器为环保型,食堂油烟无需监测。 | MD鞋底生产过程中发泡、成型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和表9标准;鞋底打粗废气排放执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锅炉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①MD鞋底生产过程中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 ②MD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③生物质锅炉产生废气通过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①发泡定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10)排放,废气治理设备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42.9%-46%。 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380kg/h,最大浓度为3.51mg/m3。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 ②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通过一根25m的排气筒(DA007)排放,因为锅炉进口不满足采样要求,因此锅炉只测出口排放速率和浓度。锅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0867kg/h,最大浓度为32.8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336kg/h,最大浓度为140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速率为0.0161kg/h,最大浓度为7mg/m3;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厂界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值为0.86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0.365mg/m3。非甲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瞬时值)最大排放浓度值为1.58mg/m3,非甲烷总烃(1h平均值)最大排放浓度值为1.53mg/m3。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 A 表 A.1 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设备安装时要求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同时各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采取厂房隔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项目设备安装时要求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同时各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采取厂房隔声措施。 |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昼间测量最大值为63dB(A)<65dB(A),夜间测量最大值为54dB(A)<5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增加一间危废贮存间(15m2);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2m2) | 依托现有危废贮存间(15m2)(分期验收,未增加危废间,不属于重大变更);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2m2)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现有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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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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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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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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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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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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