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枣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碎石处置转让公告
12月2日**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碎石处置转让公告
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其他物资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2-02 | 发布时间:2024-11-26 |
标的名称: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碎石处置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11.5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产权隶属:区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碎石处置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4-10-07
评估报告文号:鲁旭资评报字[2023]第1046号评估报告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0.0023万元/吨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
转让方联系电话: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3.5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5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否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是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砂石买卖资质;达到环保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碎石位于**区****工业园区内,数量约5000吨,挂牌单价为23元/吨,挂牌底价11.50万元,标的计量方式以吨为标准。
2、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转让方负责现场装车。因运输、环保等事项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期间所有安全、环保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76。
5、其他重大事项******公司鲁旭资评报字[2023]第1046号评估报告。
2、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转让方负责现场装车。因运输、环保等事项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期间所有安全、环保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76。
5、其他重大事项******公司鲁旭资评报字[2023]第1046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额交易价款、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货量以挂牌标的数量为标准,以实际称重进行最终结算货物。过磅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纠纷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2、受让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主动获知转让方现场所有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规避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3、发货期限,资产交接后5天内清运完毕(因信访、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如受让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碎石外运停滞,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可由转让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并可解除该资产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2、受让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主动获知转让方现场所有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规避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3、发货期限,资产交接后5天内清运完毕(因信访、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如受让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碎石外运停滞,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可由转让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并可解除该资产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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