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宝妇产医院迁址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407612E | 建设单位法人:刘巍 |
程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镇商务园榆景东路2号院10号楼-2层和11号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医院迁址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5-Q8415-专科医院 |
建设地点: | **市**区 **镇商务园榆景东路2号院10号楼-2层和11号楼 |
经度:116.63416 纬度: 39.9455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14 |
通环审〔2023〕00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2024-04-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364 |
201.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407612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公司 |
****0105MA01HMCY5F | 验收监测单位:**诚天****公司 |
****0302MA01GHX95L | 竣工时间:2024-09-26 |
2024-09-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27 |
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4JMc2j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医院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医院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市**区**镇商务园榆景东路2号院10号楼﹣2层和11号楼,总占地面积1713.96m2,总建筑面积7959.02m2,床位50张,业务范围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等。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现有11号楼及10号楼-2层进行装修改造,****医院工程建设。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专业),儿童保健科,口腔科,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床位50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患者挂号待诊-就诊-治疗-出院 | 实际建设情况:患者挂号待诊-就诊-治疗-出院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和医****处理站治理后达标排放,氨氮总量排放标准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其余指标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 项目运营期必须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标准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中型"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应限值,****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臭气统一排入一台吸附装置处理(采用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臭氧消毒),处理后经建筑楼顶的一根30m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置,严禁乱堆、乱倒污染环境。产生的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送专业处理机构处置,不得随生活垃圾排放,标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同时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2011年1月8日修订)相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站一座,位于项目一层东侧,地上设立10m×3m×3m全自动集装箱一体化处理设备,设计处理量为35m3/d,废水经“化粪池+调节池+一级高效生物好氧+二级高效生物好氧+二级高效沉淀+消毒+MF微滤”工艺处理、消毒后由市政污水管网终入**信****公司处理。根据验收监测,各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根据验收监测,四周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食堂油烟经1 套排烟风机及配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建筑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解催化+臭氧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 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II时段相关限值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①项目医疗废物****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处置。②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生****公司处置。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④废包装集中收集,****公司有偿回收。 |
废水废气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废气排气筒由原环评30m变更为15m,但仍为有组织排放,且废气处理工艺无变化,不新增废气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由原环评40m3/d变更为35m3/d,主要是因为相比环评阶段取消了洗衣房,废水排放量减少,35m3/d处理能力满足现状废水处理需求。且废水处理工艺未发生变化,不新增废水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反而减少了。废气排放口污染物均满足排放标准。****处理站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项目无废气主要排放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在运营前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按要求办理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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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 3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处理站一座,位于项目一层东侧,地上设立10m×3m×3m全自动集装箱一体化处理设备,设计处理量为35m3/d,废水经“化粪池+调节池+一级高效生物好氧+二级高效生物好氧+二级高效沉淀+消毒(氯片)+MF微滤”工艺处理、消毒后由市政污水管网终入**信****公司处理 | ****处理站污水排放口(间接)进行了连续2天监测,每天采集4次(每4小时采样1次),监测指标:pH、COD、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总余氯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 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II时段相关限值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污染物浓度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 | ①化粪池、调节池位于地下。 ②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集装箱一体化设备,均密闭。 ③污水处理站集装箱一体化设备设排风管抽吸恶臭气体。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UV光解催化+臭氧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设置风机用于负压收集废气,风量1200m3/h。 ⑥供暖由市政集中提供,未建燃煤锅炉房。 ⑦食堂油烟经1 套排烟风机(排风量10000m3/h)及配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建筑楼顶排气筒排放。 | 1污水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设置有组织监测点,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每次连续采样1h,分别测定(2h采样一次),监测指标:NH3、H2S排放速率(kg/h)和浓度、臭气浓度。2废水处理站周边监测点1个,连续监测2天,每天每2小时采样一次,共采集3次(2h采样一次),监测指标NH3、H2S、臭气浓度、甲烷。3无组织监测点:下风向厂界外10m设置2个点,上风向设置1个点: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每次连续采样1h,分别测定(2h采样一次),监测指标:NH3、H2S、臭气浓度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①污水处理设备位于密闭集装箱内,风机等设备配备减震垫。 ②油烟净化设备位于楼顶,底部配备减震垫。 ③各医疗设备均设置在楼房内,外墙采用钢筋混凝土,设备底部配备减震垫。 | 医院东南西北四周厂界外1m处各布设1个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2次,监测指标:等效连续A声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①对污水处理水量和水位进行监测;污水处理设备下方地面均进行地面硬化和防渗处理(采用人工防渗材料,防渗,系数≤1×10-10cm/s); ②污水管道采用防渗、防腐管材; ③危险废物严格分类收集,并按类别放置于防渗漏的容器内,防止危险废物渗漏;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地面硬化和防渗处理(采用人工防渗材料,防渗系数≤1×10-10cm/s)。 | ①对污水处理水量和水位进行监测;污水处理设备采用集装箱式,位于地上,集装箱内铺设钢板;调节池位于地下,进行了硬化和防渗处理; ②污水管道采用防渗、防腐管材; ③危险废物严格分类收集,并按类别放置于防渗漏的容器内,防止危险废物渗漏;地面及墙面0.8米以下均做了防水防渗处理,墙面、地面均为瓷砖材质。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置,严禁乱堆、乱倒污染环境。产生的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送专业处理机构处置,不得随生活垃圾排放,标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同时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2011年1月8日修订)相关规定。 | ①项目医疗废物****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处置。 ②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生****公司处置。 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④废包装集中收集,****公司有偿回收。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 | ①危险废物风险防范措施 1)对危险废物进行科学的分类收集 医院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危险废物的收集采取专用容器,容器上明确各类废弃物警示标识、说明。危险废物依照及时、方便、安全、快捷的原则进行收集后分类包装暂存。 2)医院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医疗废物暂存间1座,地面及墙面0.8米以下均做了防水防渗处理,墙面、地面均为瓷砖材质,设置有废液收集系统。 3)运输过程防范 本项目医疗废物由专人负责分类收集,置于不同容器内,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收集时间为每天下班后。本项目医疗废物及时转运,按照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做好转运记录。 4)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重点保护区域的安全保卫,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在无人时上锁。 ②污水处理设备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使用1套污水处理设备,设备使用过程中应落实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污水处理设备的下接触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2)污水处理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采用专人管理,定期维护; 3)建立安全操作规程; 4)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采取紧急措施将已泄漏的污水通过导排管排入调节池,一旦发生设备停运或者设备需要检修等非正常排放情况,需将污水引入调节池内暂存,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后对调节池的污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③医用酒精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A 泄漏防范措施: 1)医用酒精放置在专门的药品柜中。 2)药剂入库时,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状况,及时处理。 3)加强员工专业培训、制定合理操作规程,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岗位防火技术、操作规程、灭火器的使用办法、疏散逃生知识等,加强员工防火意识,确保每位职工都掌握安全防火技能,一旦发生事故能采取正确措施。 ④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本项目制定了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110112-2024-073-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废水经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终入**信****公司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公司处置。 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公司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水经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终入**信****公司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处置。 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生****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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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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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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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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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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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在运营前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按要求办理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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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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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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