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昆仑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含油污泥处理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2MA1BK6DE1Q | 建设单位法人:赵宇明 |
于佳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中三路地窨子4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含油污泥处理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中三路地窨子4号(原第二水泥厂院内) |
经度:125.041****5555 纬度: 46.626****444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10 |
庆环审〔2020〕16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2MA1BK6DE1Q001V |
2024-08-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975 |
325.7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2MA1BK6DE1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02MA1BK6DE1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607MA18Y66M6D | 竣工时间:2024-05-10 |
2024-09-03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fromColId=117 id=1468#_np=117_55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处理含油污泥9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含油污泥9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前段热洗涤→调质→离心工艺处理至含油率2%,再经密闭旋转蒸馏→冷凝分离工艺处理至3‰以下,后段“密闭旋转蒸馏→冷凝分离”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前段热洗涤→调质→离心工艺处理至含油率2%,再经密闭旋转蒸馏→冷凝分离工艺处理至3‰以下,后段“密闭旋转蒸馏→冷凝分离”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项目油水分离池、油池和罐体均采用闭密式设计,负压收集的各股废气一同进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危废贮存库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①油池与危废间共用排气筒。②危废贮存库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一次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①就近调整排气筒位置,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②危废贮存库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①**废桶库1座,位于渣仓西侧,建筑面积为9m2,尺寸为3m×3m×5m,用于废包装桶等的存放。②**活动式办公板房1座,建筑面积100m2,不设食堂,内设化验室。③**预处理、调质、均质区,占地面积170m2,长34m、宽5m,顶部设罩棚,设置50cm高围堰,安装提沙溢流撬2座、调质罐2座、均质罐2座,完成前段中的热洗涤、调质等过程。④项目生产用热热源为1台4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使用负荷为2t/h)。 | 实际建设情况:①调整**废桶库至生产车间内部。②化验室单独设置。③根据生产需求,减少提沙溢流撬1座、均质罐1座。④根据生产需求,调整天然气锅炉吨位为2t/h。 |
①**废桶库及化验室平面位置调整,不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动。②减少提沙溢流撬1座、均质罐1座。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③锅炉吨位减少,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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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7236 | 0.7252 | 0 | 0 | 0.724 | 0.724 | / |
0 | 1.9267 | 6.784 | 0 | 0 | 1.927 | 1.9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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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含油废水、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初期雨水定****采油厂北I-3****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作为回注水使用。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作农肥。 | ****油厂北I-3****处理站纳管标准 | 含油废水、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初期雨水定****采油厂北I-3****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作为回注水使用。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作农肥。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排放口SS监测浓度最大值116mg/L,石油类监测浓度最大值57mg/L,****油厂北I-3****处理站纳管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水分离池、油池、罐体均采用闭密式设计,负压收集废气。油水分离池、罐体废气进入同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同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油池与危废贮存库废气进入同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同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生产区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15m排气筒最高排放速率≤10kg/h);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标准限值。 | 油水分离池、油池、罐体均采用闭密式设计,负压收集废气。油水分离池、罐体废气进入同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同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油池与危废贮存库废气进入同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同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油水分离池与罐体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1.6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1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浓度120mg/m3、速率10kg/h),臭气浓度最大值26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危废贮存库与油池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1.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7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浓度120mg/m3、速率10kg/h),臭气浓度最大值22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
2 | 然气蒸汽锅炉烟气经15m高烟囱排放;燃气导热油炉烟气经15m高烟囱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 | 然气蒸汽锅炉烟气经15m高烟囱排放;燃气导热油炉烟气经15m高烟囱排放。 | 2t/h天然气蒸汽锅炉烟气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2.0mg/m3,SO2折算浓度最大值8mg/m3,NOx折算浓度最大值23mg/m3,烟气黑度<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烟气黑度≤1级);2.8MW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3.2mg/m3,SO2折算浓度最大值15mg/m3,NOx折算浓度最大值39mg/m3,烟气黑度<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 50mg/m3、NOx 200mg/m3、烟气黑度≤1级) | |
3 | 密闭旋转蒸馏炉出渣过程产生少量粉尘废气,卸料口封闭、负压收集废气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台密闭旋转蒸馏炉各设置1根出渣粉尘排气筒。 脱油泥入仓及散装时会有少量粉尘产生,密闭负压收集废气送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15m排气筒最高排放速率≤3.5kg/h) | 密闭旋转蒸馏炉出渣过程产生少量粉尘废气,卸料口封闭、负压收集废气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台密闭旋转蒸馏炉各设置1根出渣粉尘排气筒。 脱油泥入仓及散装时会有少量粉尘产生,密闭负压收集废气送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1#密闭旋转蒸馏炉卸料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2.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001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浓度120mg/m3、速率3.5kg/h);2#密闭旋转蒸馏炉卸料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2.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002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浓度120mg/m3、速率3.5kg/h);渣仓入仓及散装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2.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002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浓度120mg/m3、速率3.5kg/h)。 | |
4 | 不凝气通过管道送入不凝气缓冲罐作为密闭旋转蒸馏炉燃料;2台密闭旋转蒸馏炉烟气分别通过各自15m高烟囱排放。 | 密闭旋转蒸馏炉烟气中颗粒物、SO2和 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15m排气筒最高排放速率≤10kg/h)。 | 不凝气通过管道送入不凝气缓冲罐作为密闭旋转蒸馏炉燃料;2台密闭旋转蒸馏炉烟气分别通过各自15m高烟囱排放。 | 1#密闭旋转蒸馏炉烟气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3.8mg/m3,SO2折算浓度最大值25mg/m3,NOx折算浓度最大值48mg/m3,烟气黑度<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烟气黑度≤1级),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5.94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40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浓度120mg/m3、速率10kg/h);2#密闭旋转蒸馏炉烟气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3.9mg/m3,SO2折算浓度最大值25mg/m3,NOx折算浓度最大值55mg/m3,烟气黑度<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 50mg/m3、NOx 200mg/m3、烟气黑度≤1级),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6.27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49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浓度120mg/m3、速率10kg/h)。 | |
5 | 生产区无组织放散的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主要来源于含油污泥储存池、油水分离池、油池、罐体、动静密封点,呈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废气主要来自出渣工序。建设单位通过工程管理方案进一步减少非甲烷总烃的产生和排放:含油污泥池设罩棚;各储罐为密闭储罐;油池、油水分离池为密闭;含油污泥池、各储罐、油池、油水分离池在非取用状态时保持密闭;项目各VOCs物料储罐密封良好。项目液体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 | 厂界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及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限值。 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限值。 | 生产区无组织放散的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主要来源于含油污泥储存池、油水分离池、油池、罐体、动静密封点,呈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废气主要来自出渣工序。建设单位通过工程管理方案进一步减少非甲烷总烃的产生和排放:含油污泥池设罩棚;各储罐为密闭储罐;油池、油水分离池为密闭;含油污泥池、各储罐、油池、油水分离池在非取用状态时保持密闭;项目各VOCs物料储罐密封良好。项目液体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0.123mg/m3,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最大值1.07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20(无量纲)〕。非甲烷总烃厂房外1h平均浓度最大值1.1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10mg/m3限值要求,任意一次浓度最大值1.1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30mg/m3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离心机、泵类、风机等设备,单机噪声值一般在75~90dB(A)。该项目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设备安装时加防振垫,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风管包扎消声材料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离心机、泵类、风机等设备,单机噪声值一般在75~90dB(A)。该项目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设备安装时加防振垫,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风管包扎消声材料等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噪声监测数据最大值57dB(A)、夜间监测数据48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对含油污泥储存池、油水分离池、油池、废水收集池、预处理及调质均质区、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危废暂存间、废桶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对含油污泥处理车间、仓区等采取一般防渗。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 已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1)项目含油污泥储存池、油水分离池、油池、废水收集池、预处理及调质均质区、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兼消防废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废桶库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含油污泥处理车间、渣仓等为一般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要求。(2)废水输送管道采用优质防渗管材。(3)本项目依托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新增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 验收监测期间,地下水氯化物监测结果为57.9~187mg/L,硫酸盐测结果为32.7~96.4mg/L,pH监测结果为7.7~7.9,总硬度监测结果为183~207mg/L,氨氮监测结果为0.241~0.376mg/L,耗氧量监测结果为1.8~2.2mg/L,氟化物监测结果为0.366~0.586mg/L,铁监测结果为0.10~0.18mg/L,锰监测结果为0.05~0.09mg/L,硝酸盐监测结果为3.07~3.77mg/L,溶解性总固体监测结果为451~471mg/L,菌落总数监测结果为13~26CFU/mL;氰化物、挥发酚、汞、砷、镉、六价铬、铅、亚硝酸盐、总大肠菌群、石油类、铜、锌、镍未检出,监测点位中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监测因子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土壤镉监测浓度值0.42mg/kg,砷监测浓度值3.77mg/kg,汞监测浓度值0.019mg/kg,铅监测浓度值25.6mg/kg,铜监测浓度值36mg/kg,镍监测浓度值27mg/kg,石油烃监测浓度值22mg/kg,铬(六价)、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苯并[1,2,3-c,d]芘、萘未检出。各监测因子监测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浓度限值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化验室废液(HW49)、废活性炭(HW49)、废离子交换树脂(HW13)、废导热油(HW08)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油水分离池、油池、重质油罐、轻质油罐、水封箱等定期清理的含油底泥排入含油污油泥暂存池后进入含油污泥密闭旋转蒸馏系统再次处理。含油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油泥,每一批次均需进行检测,满足《油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DB23/T 1413-2010)农用污染控制指标要求后,暂存于脱油泥暂存棚中,定期用作垫井场和通井路。 | 已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调试期间尚未产生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及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且尚未发生危险废物转运。化验室废液(HW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油水分离池、油池、重质油罐、轻质油罐、水封箱等定期清理的含油底泥排入含油污油泥暂存池后进入泥密闭旋转蒸馏系统再次处理。含油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油泥,每一批次均需进行检测,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3104-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后,暂存于渣仓,定期用作垫井场和通井路。 验收监测期间,pH监测值8.7,镉监测浓度0.39mg/kg,砷监测浓度4.24mg/kg,汞监测浓度0.023mg/kg,铅监测浓度21.9mg/kg,铜监测浓度32mg/kg,镍监测浓度25mg/kg,锌监测浓度67mg/kg,石油类监测浓度35mg/kg,六价铬未检出,含水率24.3%,均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3104-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已落实环境风险防措施范:企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230603-2024-019-L,风险级别为“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产废水定****采油厂北I-3****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作为回注水使用。****油厂北I-3****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工艺流程为:“缓冲沉降+溶气浮选+过滤”工艺,含油废水处理规模为3.0×104m3/d,目前处理水量2.0×104m3/d,尚有富余能力1.0×104m3/d,可满足本项目处理需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产废水定****采油厂北I-3****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作为回注水使用。****油厂北I-3****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工艺流程为:“缓冲沉降+溶气浮选+过滤”工艺,含油废水处理规模为3.0×104m3/d,目前处理水量2.0×104m3/d,尚有富余能力1.0×104m3/d,可满足本项目处理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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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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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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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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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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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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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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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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