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采购水电九局****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砂石加工工程(CY-GL1标)项目所需的砂石加工系统设备耐磨件,计划使用工程进度款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报价方式为二次竞价(两轮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水电九局****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砂石加工工程(CY-GL1标)项目。
项目概况:****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砂石加工工程(CY-GL1标)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县巴日乡境内。**县位于**自治区东部、**市**,公路是**县对外的交通形式。项目距**县城公路里程约115km,距**市约1093km,距**市约166km,距芒**约135km,距**市约1251km,距**市约510km,巴日乡至察芒公路(巴日乡岔路口)约30km,为乡村公路。该项目建成后,****电站开发建设使用。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 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定鄂板 | 鄂式CJ615 | 块 | 15 |
(1)合同数量:本次竞价采购数量仅为预估采购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双方验收签认的实际合格数量为准。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
(2)竞价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原材料费、生产加工费、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所有材料到货前的一切相关含税费用,发票为一票制,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票。
(3)竞价供应商必须注明型号规格、生产厂家。
(4)因运输条件限制,进入施工现场道路最大限度通过车身总长17.5米及以下车辆,如非特殊情况必须用17.5米以上车辆外所发生的二次转运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技术要求:
(1)所提供的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设计、环保要求;
(2)必须有相关的合格证书及材质证书;
3、质量要求:
(1)投标人所供材料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与规范,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材料的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
4、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固定单价,不因市场波动而调整;
(2)成交确定原则:设备配置、质量和服务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优;
(3)报价必须加盖鲜章,且清单报价有缺项的报价无效。
三、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日内到场。
四、交货地点:**自治区**市**县巴日乡水电九局华能****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砂石加工工程(CY-GL1标)项目部施工现场
五、付款方式:
双方合同签订以后,卖方根据买方的订货清单把标的物送达买方合同指定地点,验收合格满足买方使用要求后按月对账,双方约定对账结算周期,结算后乙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乙方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因未提供足额发票或发票不合规甲方可拒绝付款,原则上买方应在收到有效发票后5个月支付当期全部结算款,如遇买方工程进度款延迟到账等特殊原因付款时间则相应顺延。
六、报名时间、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 17:00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 17:00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7日 17:00
报价格式:见《报价文件》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文件上传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cn )****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参与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责任自负。
2、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4、****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8、本次询价不接受商务条款负偏离。
八、其他要求
1、报价人应充分考虑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如道路、气候、海拔高度条件等因素。
2、报价人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九、竞价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不收取中标服务费金。
地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与团结路交汇处**大厦9层4-16
联 系 人: 何邦桂
电 话:183****3512
十二、纪检监督机构
****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177****2347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