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禾丰育成牛精料补充料饲料771、繁育母牛浓缩饲料777A、700-犊牛精料补充料采购项目【网上竞价】-招标公告
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禾丰育成牛精料补充料饲料771、繁育母牛浓缩饲料777A、700-犊牛精料补充料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禾丰10吨育成牛精料补充料饲料771、30吨繁育母牛浓缩饲料777A、5吨700-犊牛精料补充料。 指定品牌型号原因:因采购金额小,不宜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为保障竞价标准统一,经采购人充分调查论证指定对应品牌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8、技术规范书: 饲料规格: (1)771-肉牛育成期精料补充料(10吨),产品性状:粉粒,使用阶段:肉牛育成期,过渡期架子牛 CP≥18.0,粗纤维≤18.0,粗灰分≤13.0,水分≤14.0,氯化钠0.5-2.0,钙0.5-1.8,总磷≥0.3; 主要原料组成:谷物及其加工产品,豆粕、棉粕、双低菜粕、玉米DDGS,微量元素及维生素复合预混合饲料 (2)777A-繁殖母牛浓缩饲料(30吨)产品性状:粉,使用阶段:母牛妊娠、空怀、哺乳,CP≥32.0,粗纤维≤12.0,粗灰分≤24.0,水分≤14.0,氯化钠1.0-4.5,钙1.8-4.0,总磷≥0.6,赖氨酸≥0.8。 主要原料组成:谷物及其加工产品,豆粕、棉粕、双低菜粕、DDGS、玉米,微量元素及维生素复合预混合饲料。 (3)(1)700-犊牛精料补充料(吨)产品性状:颗粒,使用阶段:0-6月龄CP≥18.0,粗纤维≤6.0,粗灰分≤8.0,水分≤14.0,氯化钠0.5-2.0,钙0.5-1.8,总磷≥0.3,赖氨酸≥0.5。 主要原料组成:谷物及其加工产品,豆粕、棉粕等油料籽实及其加工产品,石粉、氯化钠、硫酸锌、硫酸锰等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维生素A乙酸酯、维生素D3等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9、产品送货上门、并负责装卸、每批次产品提供一批次上门技术服务(包括:妊娠母牛B型超声波检查服务,牛场饲喂方案及建议、**筛检测、粪便检测、血液原虫检测、饲草料干物质及淀粉酶检测)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15:00至2024年12月09日15: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并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单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3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交易中心****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阳光采购****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每批次产品开具发票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执行,如不符合质量标准拒收不支付任何费用。 | |||
发布媒体 | 1、**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com/); 4、**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阳光采购****公司 联系电话:153****2555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