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2024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虎山镇红石村村暖棚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宽甸县2024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虎山镇红石村村暖棚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时间) 地点:备份文件递交至宽甸满****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电子****政府采购网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4日14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用CA锁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虎山镇红石村
联系方式:0415-****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联系方式:0415-****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琪
电 话:041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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