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南东片南排通道骨干河道整治工程(**卫农建村段) |
**区 |
**卫镇**设计陆域征地边线,南至农建村村界,西至农建村村界,北至设计陆域征地边线。 |
**市**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1月25****政府以沪府土〔2024〕90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工建筑用地,水域(浦南东片南排通道骨干河道整治工程(**卫农建村段))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卫镇**设计陆域征地边线,南至农建村村界,西至农建村村界,北至设计陆域征地边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一)、****小组6334.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8.27平方米、建设用地4936.69平方米、未利用地769.97平方米。
(二)、****小组976.7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05.29平方米、建设用地171.4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三)、****小组7620.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57.95平方米、建设用地1996.36平方米、未利用地866.42平方米。
(四)、****小组197.6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97.6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130.0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191.51平方米、建设用地7302.14平方米、未利用地1636.39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市**区征****事务中心、******人民政府(**区****办公室)、上****人民政府(上****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蒋婷婷 金瑜婷 联系电话:****6082
联系地址:**区板**路900号
联 系 人:胡铮晖 联系电话:****3011
联系地址:**大道1800号
监督电话:****2955
**市**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