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办公厅、****办公厅》(中办发〔2012〕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关******局》(惠市自然资函〔2021〕402号)要求,需对本决策进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项目名称:**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拟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土地****;
地块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县梁化镇四民村地段,******社等的农村集体土地。
征地用途:用于**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建设;
征地范围红线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费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4〕1号)规定的**县区片1的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区域 名称 | 区片编号 | 区片综合地价(万元/亩) | 区片范围描述 | ||||
合计 | 土地 补偿费 | 占比 | 安置 补偿费 | 占比 | |||
**县 | 1 | 6.50 | 2.60 | 40% | 3.90 | 60% | **街道、大岭街道、黄埠镇、**镇、稔山镇、平海镇、铁涌镇、巽寮度假区、**度假区、****管委会、白花镇、多祝镇、梁化镇 |
注:1.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
2.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3.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县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府〔2023〕99 号)的标准执行。
征地留用地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照《****办公厅转****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21〕219号)有关规定的文件执行。
三、征求公众及社会团体意见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征地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拟征地事项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拟征地事项对地方**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3、拟征地事项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文化、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拟征地事项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5、拟征地事项征收补偿的情况;
6、拟征地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7、对拟征地事项实施方案的看法;
8、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拟征地事项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欣业资产与土****公司
联系地址: **市**区云**路2****中心综合楼9层01号
联系人:李有原
联系电话:0752-****595
邮箱:****@126.com
邮箱:(备注:邮件标题请注明“**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六、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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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