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营养制剂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口服营养制剂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项目名称 | 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服务时间 |
****口服营养制剂采购项目 | 10000 | 1 | 2年 |
自筹资金。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所投产品不是自行生产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在**市****医疗机构两年及以上特医食品直配业务,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同递交。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https://www.****.com/)和****官网(http://www.****.com/)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询价文件提供期限
1、询价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9日18:00(工作时间)。
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并扫描二维码缴纳文件购买费。
(四)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3、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内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五)询价地点:**市**区****商贸城5栋南门3-60。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0日**时间14:30-15:00。
(七)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时间15:00。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并汇至下列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高新支行
账 号:500********900001367
2.****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供应商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口服营养制剂采购项目-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送达一份合同原件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到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和****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023-****1760
地 址:**市**区昌州街道黄金大道167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91****7756
地 址:**市**区****商贸城5栋南门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