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证券2024年核心网络设备原厂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周期:120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开标日期: 2024年12月03日
**证券2024年核心网络设备原厂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委员会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天祥****公司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紫云路1018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551-****171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
项目负责人:尹工 、徐工
联系电话:0551-****0020、199****9033
公示期: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联系人:尹工,联系电话:199****9033、0551-****002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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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