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石阡至玉屏(大龙)高速公路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23MA6DU7FX80 | 建设单位法人:周兴 |
王学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办事处**社区佛顶山北路61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省**至玉屏(大龙)高速公路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市**县,**省****县 |
经度:108.23047,108.89763 纬度: 27.61983,27.3706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5-08 |
黔环审〔2019〕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000 |
12809.2 | 运营单位名称:**** |
****0623MA6DU7FX8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916********258495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98MA6HBM1E43 | 竣工时间:2021-09-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4uKEl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高速公路 | 实际建设情况:**高速公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主线全长81.351km,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全线桥梁总长15358m/44座,隧道总长30816m/16座,互通立交7处,设置收费站5处,服务区3处;连接线23km,路基宽8.5m,设计行车速度40km/h。 | 实际建设情况:**省**至玉屏(大龙)高速公路全长81.351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共设置桥梁15358m/44座,隧道30816m/16座,互通立交8处;收费站5处,服务区4处。连接线20.135km,路基宽8.5m,设计行车速度40km/h。 |
项目主线增加互通式立交1处、涵洞1道、服务区1处,连接线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2.865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跨越**河等11处地表水体,沿线200m****水库;沿线200m范围内涉及到**县**乡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涉及路段为**互通连接线MK11+680~MK12+650段;沿线声环境及环境空气敏感点共计55个敏感点(1所学校、54处居民点)。项目于ZK9+700~ZK11+700共约2km路段穿越****群风景名胜区中的凯峡河景区的三级景区。项目于K43+660~K51+680、K53+820~K54+610两段共约8.8km穿越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跨越**河等11处地表水体,沿线200m****水库;沿线200m范围内涉及到**县**乡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涉及路段为**互通连接线MK11+680~MK12+650段;沿线声环境及环境空气敏感点共计55个敏感点(1所学校、57处居民点)。项目于ZK9+700~ZK11+700共约2km路段穿越****群风景名胜区中的凯峡河景区的三级景区。项目于K43+660~K51+680、K53+820~K54+610两段共约8.8km穿越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
由于新增朱家场互通、天马服务区及部分连接线路段变更,导致项目新增黄土湾、**乡、下屯3处声环境及环境空气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收费站、服务区和停车区安装地埋式一体化A2/O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共计11套,****收费站的污水处理后回用作绿化用水,****服务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外排。****服务区 3 处、收费站 5 处、管理中心 1 处,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标准加装油烟净化设施,服务区厨房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 75%,3 处服务区左右幅各设置 2 套,收费站设置 5 套,共设置 11 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应低于 2.0mg/m3的标准限值。公路沿线营运近期和中期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超标的27处敏感点提出了降噪措施。经比选,本项目共设置声屏障19处(4115延米),隔声窗8处。****收费站分别设置垃圾收集池和垃圾收集桶,全线共设垃圾收集池3个,垃圾桶66个。对项目沿线15处跨河、临水源保护区桥梁防撞护栏进行强化、加固设计,并在跨河桥梁高程较低一侧设置事故应急池,跨河桥梁的事故应急池容量按90m3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沿线已建成的4处收费站、4处服务区配备了11套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收费站、花桥收费站、天马收费站、****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的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天****服务区的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统一收集用于场站绿化,不外排。项目沿线8处附属设施共设置食堂7处,共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7套,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低于2.0mg/m3的标准限值。在鲁家寨等31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长度总计7227m。对沿线21处跨河桥及1处跨饮用井泉桥梁采取封闭排水措施,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22套,**县**乡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路段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1处,共设置应急事故池54座,事故应急池容量100m3~300m3。 |
平庄收费站暂未建设,****服务区不设置食堂,****服务区暂未开设食堂,全线实际设置食堂7处,因此油烟净化装置变为7套;因部分敏感点居民拒绝安装隔声窗,原环评要求安装隔声窗的敏感点未安装隔声窗,采用声屏障替代,同时增加了4处声屏障。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中心备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6.5 | 0 | 0 | 0 | 0 | 6.5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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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5 | 0 | 0 | 0 | 0 | 0.975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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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对沿线3处服务区和3处收费站共计6处站点的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监测,由表中监测结果表明本次监测的3处收费站和3处服务区的污水指标均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食堂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食堂油烟净化装置 | ****收费站****服务区食堂油烟进行了监测,经油烟器净化后,2处监测点出口的油烟含量均小于0.36mg/m3,油烟去除效率分别为82.5%和86.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的中型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声屏障、隔声窗 | 项目建成后边界线外35m范围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距离边界线35m以外的区域执行2类标准;****学校、医院执行1类标准。 | 声屏障 | 24个敏感点点的昼间噪声值在43-58dB(A)之间,最高值为老寨湾监测点58dB(A),最低为罗家山监测点43dB(A);全线24个监测点的夜间噪声值在40-47dB(A)之间,最高值为老寨湾监测点47dB(A),最低为黄土湾40dB(A),各敏感点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的4a类或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收费站分别设置垃圾收集池和垃圾收集桶,全线共设垃圾收集池3个,垃圾桶66个。 | 营运期在已建成的4处服务区、4处收费站共设垃圾收集池11个,垃圾桶108个。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项目沿线绿化,主要是中间隔离带绿化; 2、沿线料场、渣场等临时占地按照生态章节要求进行恢复; 3、施工便道恢复期原有用地功能或保留,对于保留施工便道采取硬化措施; 4、沿线古树已得到妥善保护,对沿线 7 棵古树加装观赏护栏,并悬挂警示牌。 | 本项目对公路全线中间隔离带、路基两侧及附属设施进行了全面的绿化,设置了完善的边坡防护和排水工程,绿化费用6755.80万元,沿线绿化效果较好。项目沿线的76处施工场地、6处取土(料)场、27处弃土场,所有临时用地都采取了平整绿化、复耕及工程防护措施,恢复效果较好。目前施工便道已硬化移交地方使用,无用途的施工便道已进行生态恢复。工程在施工前,对受影响的古树办理了移栽手续,当地林业局均已将17株古树移栽至**省**市**县**乡茶园村大牛坡。 |
表7 风险设施
1 | 沿线15处跨河桥路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15套,事故收集池15个。 | 沿线22处跨河桥路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22套,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1套,事故收集池54个。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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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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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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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项目沿线绿化及沿线料场、渣场等临时占地按照生态章节要求进行恢复;土地补偿措施及农田环境保护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执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路基中分带、路基两侧及取弃土场等恢复绿化面积约为234hm2,公司设立了征拆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征地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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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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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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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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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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