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门诊系统提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15:1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志新 燕贺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5-****97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中大街2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5-****6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心西副楼四楼04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5-****970 |
项目概况 |
门诊系统提升所需软件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公共**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08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门诊系统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
采购需求:****拟采购门诊系统提升所需软件一批,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询价项目的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公共**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08点30分(**时间)
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1日08点30分(**时间)
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有形交易市场:****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CA、**CA、**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publicservice.****.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网站进行账号注册,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市】进入“**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完成后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相应采购文件。也可到******交易中心,在自主注册一体机上进行现场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y.****.cn:8088/tangshan/)**市网站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质疑时,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文件执行 。质疑函样本下载方式 :登录**市公共资交易信息网 —【常用下载】—【质疑函】样本及填报说明。3.本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财政局电话:0315-****837电子邮箱:Hblnzfcg@126.****.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5.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中大街25号
联系方式:0315-****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中心西副楼四楼0420室
联系方式:0315-****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新 燕贺鹏
电 话:0315-****970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