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扒110kV变电站工程,拟建林扒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省**市**市林扒镇西北部后庄东430米,桑陶公**20米,周西村北约900米。 (2)**—高集П入林扒变110千伏线路工程 ①西Π段 西П段线路起点于**110千伏林扒变北数第二出线间隔,止于110千伏惠高线92#塔附近,线路长度8.7千米″。 ②东Π段 东П段线路起点于**110千伏林扒变北数第三出线间隔,止于110千伏惠高线53#塔附近、线路长度11.8千米,曲折系数1.07,单回路段长9.6千米,双回路段长(单侧挂线)2.2千米。 (3)高集—薛岗T入**变110千伏线路工程 线路起于220千伏**变东数第十一出线间隔,止于高薛线G16塔小号侧,线路长度24.8千米,曲折系数1.19,单回路段长21.2千米,双回路段长(双侧挂线)3.6千米。 (4)高集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更换出线间隔电流互感器,加装110kV惠高出线间隔单相PT,更换母线及间隔内导线,。 (5)**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需**110kV出线间隔1回,占用110kV东数第11出线间隔。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施工扬尘:施****电站及输电线路在施工中的土方挖掘、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 (2)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源主要包括工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以及桩基、土建、设备安装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 (3)施工废水: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如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则可能对地面水环境以及周围其他环境要素产生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电站基础开挖及线路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废物料、电气设备的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线路拆除的导线、地线、绝缘子等材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施工活动带来的影响。变电站工程对生态环****电站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将改变站址原有土地利用现状,破坏站内原有的微生态环境,从而使站址周边的植被及动物分布产生一定扰动。线路施工的开挖活动和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将破坏地表植被。 2、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变电站及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噪声:变电站及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电磁噪声,以中低频为主。 (3)废污水:变电站****电站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4)固废:变电站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变电站内废铅蓄电池及主变在事故、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矿物油,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扬尘污染:①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②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③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100%进行密闭,避免沿途漏撒。④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设置清洗点对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以减少扬尘。⑤若遇中重度污染天气,应严格执行**市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施工计划也应相应顺延。⑥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原则,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 (2)地表水:①变电站**工程施工期临时厕所应及时修建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主体工程建设期,可先行建设生活化粪池,对施工生活污水进行处理。②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开挖作业;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站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③****养护所需用水采用罐车运送,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④落实文明施工原则。在钻孔灌注桩施工场地设置泥浆沉淀池,并设置防渗措施。施工完成后,将泥浆用汽车密封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置,不随意弃渣污染环境。⑤不得将施工废水与生活废水排入水体,并注意维护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施工机械漏油并进入河流的事故。⑥跨越湍河、刁河、湍惠河及西礓石河等水体采用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⑦跨越**湍河国****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采用一档跨越,不得**杆塔,不得增加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3)噪声:①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②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④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居民区,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⑤施工场地应采取简易围挡,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①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③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运至指定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④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植被恢复。⑤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宜采取隔离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生态环境影响:1)一般区域:①土地占用保护措施:变电站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范围内;施工时杆塔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随意倾倒,应采取塔基范围内回填或异地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②植被保护措施:变电站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集中堆置,不允许随意处置,尽量减少地表植被占用和破坏范围;输电线路塔基时,建设单位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③动物影响防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2)生态敏感区:①避让措施:禁止在敏感区内设置生产生活营地、混凝土拌和站、车辆维修场、取弃土场等施工生产生活设施。施工阶段必须按照设计图施工,不得在敏感区范围内**杆塔,不得增加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侵占敏感区面积,不容许在敏感区范围内建设与保护要求不相符的工程内容。②减缓措施:建立工程施工进度报告制度。建立施工进度报告制度,在施工前期及整个施工过程中与地方环保、敏感区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共同协作开展工作;严格落实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八个百分之百”,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严禁利用施工之便在敏感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在敏感区范围内严禁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预制场、取弃土场等临时施工设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建筑废物、渣土、泥浆等,及时运出保护范围之外妥善处置、消纳;在施工区、生活区设置宣传牌、公告栏,以及敏感区范围控制点的界桩,标识必须醒目,且有不可移动和损坏的警示标志;设置施工红线,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敏感区相关法规规定和建设单位的施工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区域行走、活动、施工。③动植物保护措施:施工单位进入施工区域之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通过制度化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或骚扰野生动物,禁止捕捞鱼类等水生动物,以减轻施工对敏感区动物的影响;优化施工路线,工程物料运输路线尽可能依托现有己建的道路,避免车辆惊扰栖息的动物;工程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敏感区内工程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对保护区内珍稀保护动物的惊扰;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土地原貌,恢复耕种或种植本地适生灌木和乔木,尽快恢复生态系统,形成新的生物通道及栖息地。 2、运行期: (1)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控制在63.7dB(A)以内。 (3)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4)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5)变电站铅蓄电池退出运行后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集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7)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严禁随意践踏项目周边植被,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绿化植被的影响。 (8****电站及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9)建设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对暂存间基础、地面进行防渗、耐腐蚀处理,配套存储容器须符合防渗漏、防扩散、耐腐蚀要求,容器表面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10) 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