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钢板租赁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8 14: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街道钢板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4135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74135元(最终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磋商响应文件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cn/jszc/login首页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12-18 14:0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时间:2024-12-18 14:00 (**时间)
地点:****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信用承诺制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本****政府采购网和**公共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财政所**街24号
联系人:臧工
联系电话:025****3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街道印湖路39号印湖山庄商业街1-114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5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5-****5958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