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湘江新区智慧消防预警平台改造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湘江新区智慧消防预警平台改造项目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项 | 1 | 800600 |
合计金额小写: 8006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万零陆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一 | 定制软件开发 | 完成湘江新区智慧消防预警平台与**市城市物联网平台消防子系统对接,开发区级与市级平台对接调度功能。 | 1 | 项 | 428200.00 | 428200.00 | |
二(数据处理服务) | 信息与数据**梳理服务费 | 信息**及业务梳理 | 业务梳理及数据**编目涉及158张表,工作内容如下: 1、主干业务梳理、相关表梳理。 2、按照《**市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数据规范(试行)》开展消防物联设施设备信息数据**对接业务梳理及目录编制工作。 3、信息**目录审核。 4、信息**目录上线和信息**目录更新。 | 1 | 项 | 30300.00 | 372400.00 |
数据梳理及数据**编目 | 数据梳理及数据**目录编目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业务梳理情况和所需表情况表结构梳理。 2、按照《**市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数据规范(试行)》对数据**进行调整与对接前的数据梳理工作。 3、数据**编目范围包含贴源库、标准库、主题库、共享库 | 1 | 项 | 16600.00 | |||
数据汇聚 | 数据推送 | 从高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预警系统推送至**市智慧消防贴源库,根据现需共享的50张表评估。工作内容如下: 1、存量数据初始化,可采用离线导盘、导入方式或通过**市智慧消防数据采集平台进行批数据同步。 2、增量数据任务配置,基于**市智慧消防数据采集平台完成增量数据同步任务配置。 | 1 | 项 | 13300.00 | ||
数据对账 | 检验高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预警系统贴源层数据在某一对账时间段数据与**市智慧消防的完整、一致性的过程,平均每周开展1次,该工作持续保障1年。工作内容如下: 1、数据量一致性校验,存在不一致数据时进行分析定位,可通过补数、任务重跑的方式修复数据。 2、DLL变更校准:形成DDL变更规范,与**市智慧消防项目组建立沟通渠道,省端存在DDL变更及时通知和下发DDL变更脚本至市项目组,确保数据结构一致。 | 1 | 项 | 12000.00 | |||
贴源库通用数据质量监控 | 按照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数据标准规范,针对贴源库数据进行质量监控,平均每周开展1次,该工作持续保障1年。工作内容如下: 1、结合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数据标准制定质量检测规则。 2、检测归集数据的缺主键、不及时、不稳定、空字段、重复数据等情况并生成贴源层质量检测报告。 3、数据质量问题与**市智慧消防项目组协同通过数据修复、补数等方式解决数据质量问题。 | 1 | 项 | 12000.00 | |||
数据标准化 | 数据标准引入 | 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数据标准引入和比对、补全工作。包含工作内容如下: 1、引入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数据标准; 2、将信息**目录信息项标准与对应数据元标准进行比对,计算标准匹配率以及标准覆盖率,对当前数据标准未覆盖的信息项要进行补全; | 1 | 项 | 7800.00 | ||
标准化检测 | 数据标准检查和完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基于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数据标准,逐个表、字段配置标准化规则。 2、标准化规则配置完后,启动标准化检测任务,按照指定规则进行标准化检测,重点检测是否存在主键缺失、超出值域、数据类型不符、编码规则不符等情况,通过检测的数据则写入标准层,未通过检测的数据则写入脏数据库,待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检测,直至检查通过。 | 1 | 项 | 13800.00 | |||
标准库建设 | 按照数据标准化流程完成标准库建设,包含感知层信息采集数据库、静态数据**库(联网单位信息、建筑信息、重点部位信息、消控室信息、设备信息)。 | 1 | 项 | 33100.00 | |||
感知层信息采集数据治理服务费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信息采集数据治理 | 需按照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数据标准要求,对平台已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治理工作,治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警、故障、屏蔽、监管、手动报警、关机/复位/自检工作状态等运行状态信息。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线缆温度、故障电弧、短路、控制器运行等状态信息。 (3)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动作信息、屏蔽信息、故障信息、反馈信息等运行状态。 (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报警、故障、动作等状态及数据信息。 | 1 | 项 | 42300.00 |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信息采集数据治理 | 需按照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数据标准要求,对平台已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治理工作,治理范围: (1)消防水箱(池)的水位信息、水位异常报警信息、消火栓按钮的报警信息和消防水泵进、出水总管和各分区最不利点处等部位压力信息和压力异常报警信息。 (2)消防水泵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启动/停止动作状态、故障状态信息。 (3)消防水泵控制柜电源工作状态。 (4)室外消火栓系统的水压、水压异常报警信息。 (5)市政消火栓系统的水压、水压异常报警、消火栓倾倒、消火栓被掩埋信息。 | 1 | 项 | 42300.00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信息采集数据治理 | 需按照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数据标准要求,对平台已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治理工作,治理范围: (1)消防水箱(池)水位信息、水位异常报警信息和消防水泵进、出水总管、试验消火栓和每个报警阀控制的最不利处等部位压力信息和压力异常报警信息。 (2)消防水泵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启动/停止动作状态、故障信息。 (3)消防水泵控制柜电源工作状态 | 1 | 项 | 42300.00 | |||
其他消防设施的信息采集数据治理 | 需按照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数据标准要求,对平台已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治理工作,治理范围: 1、应采集感烟、感温、可燃气体、电气火灾监控等独立式探测报警器的报警、故障、正常等运行状态信息。 2、应支持采用移动终端 APP ,通过利用电子标签、视频识别、移动定位等方式采集消防重点部位和关键设施日常巡查过程中的巡查人员、消防设施、点位、时间、结果等信息。 | 1 | 项 | 23200.00 | |||
视频监控信息采集数据治理 | 需按照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数据标准要求,对平台已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治理工作,治理范围: 1、设备基本信息的采集:包括设备ID、设备名、设备厂家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地址、设备口令、设备类型、设备状态、设备安装地址、设备归属单位等信息。 2、应支持以主动报送的方式搜集、检测网络内的监控设备、报警设备、相关服务器以及连接的联网系统的运行情况。 | 1 | 项 | 23700.00 | |||
静态数据上传 | 静态数据上传 | 需按照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数据标准要求,对平台已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治理工作,将“高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预警系统”所接入的联网单位信息、建筑信息、重点部位信息、消控室信息、设备信息等数据**,上传至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包含: 1、联网单位信息的上传; 2、建筑信息的上传; 3、消控室信息的上传; 4、设备信息的上传。 | 1 | 项 | 25700.00 | ||
数据融合 | 多源校验 | 针对跨部门、多源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以及跨域业务逻辑关系,核查数据质量问题。确保部门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的标准的一致性,满足多维度统计分析使用需求。 | 1 | 项 | 17000.00 | ||
融合层质量整改 | 根据融合层质量检测报告,溯源问题,对于源数据问题进行修复等工作。 | 1 | 项 | 17000.00 | |||
合计 | 800600.00 |
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提供人员、设备、技术服务,为甲方的湘江新区智慧消防预警平台改造项目中所需服务及相关开发工作,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和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4.结算方式
1f8a914f08cc4d309a5e861c8c56078b 800600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01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经甲方上级单位拨付项目款项至甲方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02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甲方上级单位拨付项目款项至甲方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01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项目结算审核完成,经甲方上级单位拨付项目款项至甲方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0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余下金额作为质保金,待运维质保期结束并经运维考核合格后,经甲方上级单位拨付项目款项至甲方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支付任一款项前,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类:6%),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负任何违约责任,期间不中断、终止乙方在此合同项下任何责任及义务。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本项目为软件平台改造项目,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湘江新区智慧消防预警平台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按照长智慧办发〔2022〕9号《****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及相关验收要求、标准 、规范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一)验收流程
1、初步验收:乙方按项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湘江新区智慧消防预警平台改造项目,符合项目建设目标,并满足使用要求,由甲方组织初步验收,出具初步验收意见。验收标准参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和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试运行:初步验收通过并上线后,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乙方应针对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若系统稳定运行1个月且无故障,试运行期结束。随后由采购人对整个系统的功能特性、技术指标、参数要求、运行状况进行内部验收评审会。试运行不通过的,不得申请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试运行通过且完成软件测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建设期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档完备性和符合性、流程合规性、建设内容一致性等。
(二)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三)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3.2考核标准
运维期结束由甲方组织运维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同时根据乙方的运维情况可获得额外加分,即最终得分=100-扣分情况。运维考核结果影响质保金支付。
5.3.2.1考核得分及付款比例
序号 | 考核得分 | 质保金支付 |
1 | 得分≥90分 | 100%支付质保金 |
2 | 70≤得分<90分 | 按得分比例支付服务考核款(如得分为85,则按85%的比例支付质保金。) |
3 | 得分<70分 | 考核不合格,全额扣除质保金 |
5.3.2.2运维考核细则
考核项 | 考核指标 | 指标 类别 | 指标要求 | 分值 | 佐证 材料 | 计分规则 |
运维 保障服务 | 运维服务 | 量化类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内,提供每月系统安全和运行状态巡检记录文件。 | 10 | 巡检记录 | 巡检次数少一次扣2分。 |
质量保障 | 量化类指标 | 质量保障期限: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内。 响应时间:软件功能问题2小时内响应,数据问题2小时内响应。 | 10 | 质量记录单。质量问题均有记录,要求记录响应时间 | 质量保障:每出现一次严重质量问题扣1分。 响应时间:每超过规定时间1小时,扣1分。 | |
故障维护 | 时效性类指标 | 1.提供7×24全天候热线支持,确保在接到故障申报后,第一时间(30分钟内响应)提供电话支持服务; 2.在接到用户要求提供现场服务的通知后,在故障发生后2小时内派遣技术工程师与用户对接; 3.如故障可以现场解决,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修复需时较长的故障,与用户协商后提出故障修复方案; 4.故障修复2个工作日内提交故障处理报告。 | 20 | 故障处理报告 | 1.完成服务时效性≥90%,得20分; 2.完成服务时效性80%-90%,得16分; 3.完成服务时效性70-80%,得12分。 4.完成服务时效性在<70%,不计分。 | |
系统培训 | 量化类指标 | 针对操作员,开展培训课程,制定培训计划,根据需求选择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等,选派具有项目培训经验的讲师对本项目进行培训。 | 20 | 培训记录表、签到表 | 按要求完成培训得20分,否则不得分(非中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开展培训的除外)。 | |
系统安全运维 | 量化类指标 | 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进行自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范攻击和数据泄露,同时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 20 | 安全事件的响应和处理报告 | 1.系统安全事件≤3起,得20分; 2.3起5起,不得分。(因网络和服务器**环境引起系统安全问题,不扣分,如出现重**全事件本项分值全扣)。 | |
数据备份和恢复 | 量化类指标 | 1.数据每日备份,数据丢失时间段不超过1天。 2.灾备恢复时间,系统从宕机到恢复,整体恢复时间应小于1小时,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服务器损毁等严重灾害,整体恢复时间应小于1天。 | 10 | 技术分析报告 | 有一项不达标扣2分/次 | |
系统稳定性 | 量化类指标 | 系统总体可用率≥99.9%,数据库应用可用率≥99.9%,可用率≥99.9%(或7×24小时不间断运行) | 10 | 技术分析报告 | 不达标不得分。 |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由甲方出具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由甲方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如出现三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 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4)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项目成果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6)乙方应承诺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政府相关部门的保密要求,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在项目实施和运维过程中数据和应用系统的安全。如本项目在实施中有特殊需求,中标人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安全合规性要求
1、本项目需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等保二级要求;
2、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质量评估,要求功能完善,符合设计规范,性能稳定,满足用户需求,安全无漏洞,保护用户数据,满足软件测评标准要求。
3、本项目运行维护服务需符合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
11.2保密要求
乙方必须提供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保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信息以及由招标人、监理单位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乙方应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及采取的保密措施作出实质性响应。
11.3知识产权
本项目定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定制开发过程中的需求文档、技术文档、源代码、交互稿、设计稿及(或)系统过程版本的版权、相邻权、专利及其他任何专属权利和经济利益均须移交甲方。乙方保证系统的定制开发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如系统开发过程中或系统包含的任何知识产权侵害任何人的权利,乙方应负责并使采购人免责,包括但不限于使采购人免于参与或处理相关纠纷,赔偿甲方产生的任何实际损失。
11.4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运维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2栋4楼 | 地址: | **省**市**区**坡西路468****科技园 |
法定代表人: | 彭振文 | 法定代表人: | 李鸿 |
委托代理人: | / | 委托代理人: | 周婷 |
电话: | 0731-****2690 | 电话: | 0731-****9628 |
传真: | 0731-****2690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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