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中心胚胎实验室及手术室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磋商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中心胚胎实验室及手术室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
2、采购代理编号:****
3、项目预算:228448元
4、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及服务内容 | 合同条款 | |
********中心胚胎实验室及手术室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 | 1、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后附)出具初步设计方案及效果图; 2、设计成果需求:向采购人提供详细设计方案效果图(电子文档一份及效果图六套) | 1、设计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连续缴纳证明(收据),****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连续缴纳证明(收据),****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1.6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
1.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在重大违法记录;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市高新区**路66号金侨尚**4单元****006号)招标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任何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时间),地点为****公司指定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磋商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路120号
电话:0731-****4990
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路66号金侨尚**4单元****006号
电话:0731-****0160
联系人:陈丽娟、沈琼湘
六、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的金额为:/;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本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单位应从投标单位账户拨付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退还时将以“保证金凭证”为依据进行退还。
保证金汇至:****
开 户 行:****书院路支行
银 行帐 号:592****05625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磋商保证金情况,各供应商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
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