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 **市岳武里19号 | 300,000.00元 | 合同包一(百分比):99% |
合同包2:
**** | **市岳武里19号 | 250,000.00元 | 合同包二(百分比):99%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C****0000 | 其他服务 | 合同包一 |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耗材配送清单 | 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
C****0000 | 其他服务 | 合同包二 |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耗材配送清单 | 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采购文件。 |
曾翔(采购人代表)、卿**、曾白兰、方宏、彭莉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100万元-500万元按0.8%,500万元-1000万元按0.45%,1000万元-5000万元按0.25%,5000万元-10000万元按0.1%,10000万元以上按0.01%,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下浮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政采贷”政策咨询电话:0831-****517。
3.请成交供应商及时到****领取成交通知书。
4.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及发票开具联系电话:0831-****517。
5.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012,地址:****岸**瑶湾路300号。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普和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831-****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黑塔路28号303室
联系方式:0831-****5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83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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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