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绿化及其养护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校园绿化及其养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12月16日下午2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校园绿化及其养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1.5万元/年
最高限价:11.5万元/年(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2年(中标人服务期满一年时,经采购人组织评审,对中标人服务情况满意的,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商定同意,可以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一次,一年一签)。
接受联合体:否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注:①****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2: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2: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省**市**区汊河街道宏溪路宏溪新苑西****中心东侧楼梯上三楼))开标室。
磋商地点:****(**省**市**区汊河街道宏溪路宏溪新苑西****中心东侧楼梯上三楼)评标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陈可娟
四、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2: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省**市**区汊河街道宏溪路宏溪新苑西****中心东侧楼梯上三楼)评标室
五、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可娟
电话:0514-****6676
地址:****(**省**市**区汊河街道宏溪路宏溪新苑西****中心东侧楼梯上三楼)
(二) 采购人: ****
地址:**市**区公道镇人民东路205号
六、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政府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供应商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缴纳资料费300元,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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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