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采购内容为**移动2025-2026年油机安装及降噪施工。
工期要求:单项工程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工。
质保期要求: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第二日起至少24个月。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2 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 | 实施地域 | 预算金额 | 税率 | 预算金额(含税,元) |
份额1 | **(含**)、**、**、**、**、**、**、**、** | 3,793,000 | 9% | 4,134,370 |
份额2 | **、**、**、**、**、**、** | 3,531,000 | 3,848,790 | |
合计 | 7,324,000 | - | 7,983,160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为折扣系数不得超过7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1 | 省本部及省会基建施工 | 项 | 72 |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须具备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1)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4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管理部门核发);
(2)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管理部门核发);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管理部门核发)。
2.6 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集团有限公司或****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今)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
2.9 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违法分包。
招标人:****、****集团****公司
招标人地址:**省**市经十路20569号
联系人:胡经理
电话:0531-****508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马池口镇信息港西路8号院G23号楼901室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温涛、赵少亭、谭海珍、傅立海
电话:157****0849、157****0084、157****0082、157****0824
电子邮件:****@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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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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