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市-**县 | 所属行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4日
2、原公告内容:7. 其他公示内容依据****服务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更正为:7. 其他公示内容依据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依据河****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3、 原公告内容: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 更正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形式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注:以上资料涉及证明、证件、证书、承诺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签章原件(信誉要求中的网站查询信息除外),以上证件如为电子证也可直接附电子证。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53分 项目管理机构:8分 投标报价: 30分 其他评分因素: 9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①有效投标报价 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且没有其他原因被否决,则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当有效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 当有效报价为5-8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报价,一个最低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报价为9-12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两个最高有效报价,两个最低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报价为13-16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三个最高有效报价,三个最低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报价为17-20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四个最高有效报价,四个最低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以此类推,每增加一档,多去掉一个最高及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评标基准价。(取整,不四舍五入)后,剩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注: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计算算术平均值时去掉报价的有效投标人仍参与评审。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暗标)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0分) | 科学合理 | 8.01-10.0 |
较好 | 6.01-8.0 | |||
一般 | 1.0-6.0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 | 科学合理 | 8.01-10.0 | ||
较好 | 6.01-8.0 | |||
一般 | 1.0-6.0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 | 科学合理 | 8.01-10.0 | ||
较好 | 6.01-8.0 | |||
一般 | 1.0-6.0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 | 科学合理 | 8.01-10.0 | ||
较好 | 6.01-8.0 | |||
一般 | 1.0-6.0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 | 科学合理 | 4.01-5.0 | ||
较好 | 3.01-4.0 | |||
一般 | 1.0-3.0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5分) | 科学合理 | 4.01-5.0 | ||
较好 | 3.01-4.0 | |||
一般 | 1.0-3.0 | |||
**配备计划(3分) | 科学合理 | 2.41-3.0 | ||
较好 | 1.81-2.4 | |||
一般 | 1.0-1.8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8分) | 科学合理 | 6.41-8.0 |
较好 | 4.81-6.4 | |||
一般 | 1.0-4.8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投标报价得分(30分)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标准分,每比评标基准价高一个百分点减0.2分,每比评标基准价低一个百分点减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报价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6分) | 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每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应同时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下载页)、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 | |
企业获奖3分 | (1)2021年11月至今获得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奖项得0.5分,满分得1分; (2)2021年11月至今获得国家级工程建设质量奖(大禹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的,每个奖项得1分。满分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或颁奖单位官网获奖公示截图,起算日期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日期或获奖公示日期为准,缺项或没有均不得分。 |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以此资料为准。招标文件修改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