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报废蓄电池以旧换新项目,(置换编号:TALT-ZH〔2024〕001号),置换人为中国****公司****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置换内容
1.1 项目概况
****公司已经报废的蓄电池均已无法使用,不能满足设备的供电要求,为了充分利用网络设备**,使逾龄固定资产保值,
对超期服役电池拟采用以旧换新方式按一定比例置换新电池,置换的新电池为通信机房专用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1.2 置换内容
目前可置换超期服役电池总容量为200**时(2V),预估可置换新电池约65**时(2V)。
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置换比例,具体见报价表。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置换比例,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须具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2.2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
2.3****集团****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和人员(包括文件购买人、授权代表等)实施业务全面禁入,****联通的采购活动。
2.4****政府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类别为HW31 900-052-31或HW49 900-044-49),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5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置换公告发布之日前签订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项目)采购合同或置换合同,累计合同含税金额至少为40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采购合同须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无效:合同须有合同首页、产品内容页、金额页,****联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签订的电子合同无需提供大签页),缺失任何一项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计入业绩;如签订框架合同,需提供采购订单及结算发票,累计值达到上述金额;常规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发票为准,订单与结算发票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低的为准。
2.6应答人应具有危险品运输能力。需提供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或应答人与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提供第三方委托运输合同的,需提供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应答人应保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运输合同(如有)等在本项目服务周期内均有效。
2.7本次置换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置换文件获取
4.1 置换文件获取
4.1.1 置换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12月4日至 2024年12月9日17时00分。
4.1.2 置换文件获取方式: 采用网上发售电子版文件方式,请将企业信息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汇款凭证(汇款备注:项目编号)等资料发至报名邮箱 ****,报名后招标代理即发送置换文件。如需要邮寄纸质版文件,邮寄费用由报名企业承担。
汇款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经七路支行
账号:531********0901
4.1.3 置换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擂鼓石大街3号联通院内4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置换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置换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置换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www.)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置换人:中国****公司****公司
地址:**省**市东岳大街456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区经四小纬四路1号
项目经理:邢磊、朱存青、贾文莲。
报名联系人:朱存青
电子邮件:****
电话:186****2936
9.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置换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www.)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 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应答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应答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置换人:中国****公司****公司
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