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汇****公司**﹒可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汇****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汇****公司**﹒可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建设项目环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昆翔检字【2017】-10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形成验收组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县甲五路与乙二街交叉口东南角,****于2012年11月23日对其环评文件予以批复(桐环审 [2012]38号),2017年9月5日,****环保局组织有关单位成立验收组对其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同意验收组验收意见。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己经建成,环保手续齐全,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
三、验收组现场核查结果
(一)污水污染防治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多级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噪声污染防治
该项目对水泵、空调风机等高噪声生源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合理布局、绿化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该项目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垃圾中转站定****处理站收集处理。
(四)废气污染防治
该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公共烟道在楼顶排放。
四、验收检测结果
2017年8月份,****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昆翔****公司)对**县**汇****公司**﹒可园项目的废水、噪声进行了检测,依据**昆翔****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环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昆翔检字【2017】-107号)可知,该项目废****处理厂进水水质;噪声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达标排放。
五、完善环境管理工作的建议
1、同意**汇****公司**﹒可园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通过验收;
2、加强绿化,提高隔音降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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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