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关于****年屠宰18****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桐环审[202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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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上报****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县年屠宰18****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对于该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宛环评估[2023]28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县年屠宰18****屠宰场项目,位于****开发区**G240国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部。生产规模:建设1条日屠宰517头(折合年屠宰18万头)生猪屠宰生产线。该项目《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1)恶臭气体
要求项目待宰间设计为微负压车间,在屠宰联合车间内安装抽风机,在主要产恶臭部位设置集气罩,在车间内形成微负压,待宰间、联合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各自通过车间设计的1套负压抽风系统抽至1套生物滤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处理站各单元加盖密闭,恶臭气体通过抽风机收集并引至1****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经处理后P1、P2排气筒排口处NH3、H2S排放浓度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2)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
项目运行过程中蒸汽锅炉、燎毛炉及车辆烘干设施能源均为液化石油气,要求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及烟气再循环系统,后经1根8m高排气筒(P3)排放。经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燃气锅炉和《**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要求。
(3)食堂油烟废气:要求职工食堂安装油烟经净化装置,废气经处理后引至高于屋顶烟道排放,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要求项目做好车间负压集气系统及两套生物滤塔除臭装置的日常维护;厂区区间道路、生产场所必须硬化,做到定时保洁保证厂容厂貌整洁; 加强厂区绿****处理站密闭、工程除臭等治理措施,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要求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分类收集排水制,生产区域所有污水管道布设于地面以上(明沟内套管或架空管线),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通过架****开发区污水管网。
屠宰车间废水:主要包括生猪冲淋、放血后清洗、蒸汽烫毛、酮体清洗、副产品整理、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等工序产生的车间冲洗废水,****处理站;待宰间冲洗废水:待宰间采用干清粪工艺,经采用高压水枪进行冲洗,冲洗废水和猪尿通过待宰间内****处理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处理站;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站。
上述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管****处理站,设计处理28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气浮+A2/O+沉淀”,项****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应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及**县宣溢****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翠柏河。
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本项目设置一台2t/h液化气燃气锅炉及一套2t/h软水制备系统,营运期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设备废水全部用于厂区道路保洁。
为避免项目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要求你单位对项目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事故应急池、危废间、污水处理站及池体、厂区内污水管道;一般防渗区为: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检疫场所及待宰区。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螺旋脱毛机、锅炉风机、水处理各类泵等设备的运行噪声,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经以上措施衰减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猪毛经收集后外售;屠宰过程产生肠胃内容物、粪便****农业农村局有机肥发酵场制有机肥;不合格酮体、病疫猪、胴体整理产生的三腺均不在厂区暂存,直接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站、屠宰联合车间恶臭废气治理产生的废生物滤料,定期更换后直接由服务商回收;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后定期外售做有机肥原料;隔油池定期清捞后外售给工业油脂生产厂家;生活垃圾经****开发区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危险废物:项目机器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HW08)、检疫产生的检疫废物(HW01)。项目厂区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要求危险废物均由专一容器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要求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设置明显标识,悬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建立危废登记管理记录,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收集、转运和处置。
5、环境风险
要求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水环境三级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及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规范建设运行各类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落实地下水监测监控计划、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建设事故废水收集池(300m3)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522t/a、NOx≤0.203t/a。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处理站预处理后应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及**县宣溢****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新增废水总量控制指标(经**县宣溢****公司处理后最终入翠柏河):COD≤3.45t/a、NH3-N≤0.345t/a。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