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路人才公寓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区**路人才公寓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1、招标文件关于信用分的规定为:备注:1、以《**市部分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2024 年 10 月 10 日,详见附件)》为准,后期****建设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更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查不到该企业信用分,本项按零分记取。 因目前信用分系统尚未更新,该项目技术标属于打分评标,做标需要一定时间;请问能否明确信用分就以《**市部分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2024 年 10 月 10 日,详见附件)》为准。以便于企业有充分时间制作标书。
答:招标文件信用分“备注:1、以《**市部分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2024年10月10日,详见附件)》为准,后期****建设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更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查不到该企业信用分,本项按零分记取。2、投标人没有信用分的,本项按零分记取。3、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分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调整为“1、投标企业的**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开评****住建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s://zfcxjsj.****.cn/ent/entryType?id=1 type=1)查询的结果为准。2、因系统数据更新耗时,个别企业已在《关于公布**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2024〕263号)中公开信用评价结果,但未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显示的,仍采用《关于公布**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2024〕263号)中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已在系统中查询到信用评价结果的,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没有信用分或通过上述渠道查不到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评价结果按零分记取。4、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黎天畅
联系方式:0550-****1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田甜
联系方式:0550-****519、159****5370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