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关于****年产10250吨功能性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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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上报的由****公司编制的《****年产10250吨功能性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对于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环评估[2023]79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年产10250吨功能性高分子材料项目,位于****开发区**物流路1号,建设年生产功能性泡沫塑料250吨、高纯度AC发泡剂6000吨、功能性AC发泡剂4000吨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要求在高性能泡沫塑料投料口、灌模工位、烤箱上方设集气罩,将收集的废气汇至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要求发泡塑料切、锯操作工位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将收集废气引至2#~3#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营运期有组织废气经上述措施治理后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同时应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绩效A级10mg/m3的限值要求。
要求功能性AC发泡剂生产线上料、包装工序设置集气罩,粉碎、分级粉尘采用密闭管道集气,收集的粉尘引至各自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5m高DA003、DA004排气筒排放,经治理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其他工序绩效A级要求。
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DA005高于屋顶排放,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要求项目在投料、灌模、发泡、切割工序时保证各工段风机正常运行,车间微负压集气;液态物料上料要求管道化输送;加强生产管理,定期对厂区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全密闭危废暂存间,并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厂区区间道路及生产场所地面要求硬化处理,做到定时保洁确保厂容厂貌整洁,经以上措施后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2、废水
营运期职工生活用水进入厂区化粪池,经预处理后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省地方排放标准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间接排放限值以及****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排入鸿鸭河。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混合釜、机床、锯片机、切片机、粉碎机、分级机、空压机、风机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公司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安装减振、消声装置,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废弃包装袋、泡沫塑料边角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开发区环卫部门定期转运处置。
危险废物:营运期产生的废真空泵油(HW08)、废UV灯管(HW29)、废原料桶和废活性炭(HW49)均由专一密闭容器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80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公司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设置明显标识,悬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危废登记管理记录,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收集、转运和处置。
四、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废气总量控制指标:VOCs≤0.0756t/a;
2、废水总量控制指标:(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入河):COD:0.033t/a,NH3-N:0.0033t/a。
五、环境风险
****公司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设有1座1100m3事故池、1座405m3初期雨水池及配套管网,用于收集消防废水、事故废水,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及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以及对各类物料和危化品的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七、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