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兽用药物粉碎混合分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公司兽用药物粉碎混合分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昆翔检字[2017]--10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形成验收组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公司位于**县埠江镇胡楼村,其兽用药物粉碎混合分装项目于2017年3月中旬开始建设,2017年3月31日****对其环评文件予以批复(桐环审[2017]11号)。2017年6月13日,****环保局组织有关单位成立验收组对其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同意验收组验收意见。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己经建成,环保手续齐全,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
三、验收检测及验收组现场核查结果
(一)污水污染防治
其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厂区车间采用干法清扫,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废气污染防治
该厂粉碎车间安装一台箱式除尘器;混合、分装车间共用一台箱式除尘器。经检测,废气污染物(粉尘)均达标排放。
(三)一般固废包括职工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运送至附近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危废包括废机油,该厂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对废机油进行收集储存,达一定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2017年6月份,****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昆翔****公司)对******公司兽用药物粉碎、混合、分装项目的废气、噪声进行了检测,依据**昆翔****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昆翔检字【2017】-103号)可知,该公司粉尘(有组织排放)及噪声均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达标排放。
五、完善环境管理工作的建议
建议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项目粉碎、混合分装车间除尘器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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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