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30万吨石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单位上报的由****公司编制的《****年产30万吨石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对于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环评估[2023]54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年产30万吨石子扩建项目,位于****开发区(**)洛碱路与碱都大道交叉口,依托现有厂房扩建年产30万吨石子加工项目。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有组织废气:要求本次扩建项目2条生产线上的给料、破碎、筛分分别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经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两个筒仓上料粉尘及卸料粉尘分别由管道引至到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无组织废气:要求项目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地面硬化;生产车间、原料库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皮带输送在密闭廊道内运行,生产车间及原料库安装喷雾抑尘措施;在厂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并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篷盖,防止沿途抛洒造成的扬尘污染;定期对料仓、厂区洒水降尘,加强项目区周围绿化等措施,经治理后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2、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依托原有项目沉淀池(8m3)进行处理,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10m3)进行预处理后应****开发区******公司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及市政污水管网进水要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鸿鸭河。
3、噪声
****公司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安装减振、消声装置,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灰,收集后定期外售;职工生活垃圾****开发区物业转运处置。
危险废物:营运期危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危废类别HW08,要求危险废物均由专一密封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你公司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落实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各项危废分类、分区收集暂存,采用的收集桶密闭、贴签,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悬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建立危废登记管理记录,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收集、转运和处置。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变更手续。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