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湖铁路浙江湖州东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64447J | 建设单位法人:王激华 |
于海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路77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沪苏湖铁路****东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经度:120.18096,120.21664 纬度: 30.79017,30.8149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31 |
湖环辐管〔2022〕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586 |
8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64447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3********080252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9321542 | 竣工时间:2024-07-1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art/2024/10/26/art_17582_****86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旧馆~**东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单回电缆线路长0.8km。 (2)长超~**东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 **线路长7.2km,其中单回架空长7.0km,采用单回三角排列,单回电缆长0.2km。架空导线截面和电缆截面分别为400mm2、630mm2。因交跨距离不足,本期升高改造旧馆~白雀220kV双回架空线0.5km,采用同相序垂直排列,架空导线截面为400mm2。 (3)旧馆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旧馆220kV变电站“**东牵引站”间隔1个,在预留场地内进行,不新增用地。 (4)长超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长超220kV变电站“**东牵引站”间隔1个,在预留场地内进行,不新增用地。 | 实际建设情况:(1)旧馆~**东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单回电缆线路长0.744km。 (2)长超~**东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 **线路长6.468km,其中单回架空长6.28km,采用单回三角排列,单回电缆长0.188km。架空导线截面和电缆截面分别为400mm2、630mm2。因交跨距离不足,本期升高改造旧馆~白雀220kV双回架空线1.337km,采用同相序垂直排列,架空导线截面为400mm2。 (3)旧馆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旧馆220kV变电站“**东牵引站”间隔1个,在预留场地内进行,不新增用地。 (4)长超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长超220kV变电站“**东牵引站”间隔1个,在预留场地内进行,不新增用地。 |
沪苏湖铁路****东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建设规模与环评基本一致,线路部分路径长度变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输变电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和固废的防治措施,减少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所的生态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三)建设单位应妥善处理项目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充分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加强与项目周边居民的协调沟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与社会稳定。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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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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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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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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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施工扬尘、 噪声、废水和固废的防治措施,减少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保护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所的生态恢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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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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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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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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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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