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市**区鱼塘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市**区鱼塘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补遗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原:“2024年12月12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 。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原:“2024年12月11日18时30分”修改为:“2024年12月19日18时30分”。
3.控制价清单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4.图纸文件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5.立项批复文件及内容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6.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投标最高限价由原:“****7266.55元”调整为:“****4773.23元”。
7.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原:“√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费最终以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下浮25%计取。”调整为:“√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费预估金额为:57826.28元,最终以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5%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由实施项目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8.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9.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保函或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投标保证金:保函或保单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或保单的原件或扫描件。”的要求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
10.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