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创业园概念方案及一期方案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1-20
****创业园概念方案及一期方案设计补疑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
2、问:招标文件中业绩(产业策划业绩除外)均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项目业绩。方案设计即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我司业绩设计内容能明确体现方案设计,请问此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招标文件要求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业绩
答:是。
3、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初步设计批复、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问: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作为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
答:是。
4、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方案审定通知书或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问: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作为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
答:是。
5、问: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人员奖项荣誉”要求“须在对应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因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者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岗位信息,请问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或审图合格证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岗位及姓名,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6、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6页“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咨询工程师是否为联合体双方提供均可,还是由牵头方提供,请明确
答: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2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初步设计批复、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问:此处需要提供的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是否为(如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审定通知书或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请明确
答:是的,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8、招标文件第60页“人员奖项、荣誉”中描述为:自 2019 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负责的工业建筑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规划项目业绩(须在对应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设计或规划类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6 分。
问:此处所描述的“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是否是指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中,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中的任意人即可(包含项目负责人)请明确
答:是。
9、问:招标文件按第149页报价文件中的“投标函”与新点软件报价文件节点中“投标函”格式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是否直接上传招标文件里面的投标函到新点软件中新点软件报价文件节点中的“投标函”是否不需要再上传,请明确
答: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0、问:一期地块具体位置,还是投标人根据产业策划方案自行考虑答: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1、问:能否提供带周边道路竖向标高的地形CAD
答:现状道路标高信息及地块高程信息见11月25日补疑1中的已上传地块红线图初稿,另已补充柳孜北路、开渠路、龙脊山北路纵断面设计图作为参考。
12、问:招标是分的概念方案和一期设计,提交成果是合并还是分开提交2份成果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招标文件第4页,57页,59页,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1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业绩。
问:我司提供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1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范围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此类业绩中包含方案设计的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要求,但需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4、本项目11月25日发布的答疑第1条回复为产业策划业绩需提供以下资料:①项目合同协议书;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方案内的产业定位及产业赛道的产业策划的篇章;③建设单位开具的业绩完成证明材料。因: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需提供材料为:
(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初步设计批复、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市场上大多数专业做产业策划的企业,其产业策划业绩合同甲方为设计总包单位或咨询单位,业绩合同里无建设单位信息。
考虑到证明材料描述前后的一致性角度以及市场上的事实情况角度,请问产业策划业绩证明材料的第3条业绩完成证明材料能否由合同甲方开具,而不限于建设单位
答:需由建设单位开具业绩完成证明。
15、问:招标文件第58页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产业类项目产业策划业绩”,我司提供“园区发展规划”业绩,业绩服务内容包括现状研究、功能定位或战略定位、产业布局或空间布局,与“产业策划”属于同范畴概念内容,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16、问:招标文件第58页投标人业绩要求注第3条“产业策划业绩需提供该项目策划方案内的产业定位及产业赛道的产业策划篇章”,请问我司提供的业绩方案中含“战略定位”或“空间布局”或“产业体系构建”内容,与“产业定位及产业赛道”属于同范畴概念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17、问:招标文件59页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满足面积要求的带方案设计阶段的全过程公建类设计业绩合同是否认可。
答:认可。
18、问:招标文件22页资格业绩和57页投标人业绩,合同未明确写工业用途的,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显示工程用途为“工业建筑”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业建筑工程业绩。
答:认可。
19、问:针对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请问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签署的联合体合同,且合同内明确由我企业承担方案设计阶段的联合体合同是否认可。
答:认可。
20、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模板、报价文件(一)投标函、投标文件格式 117页目录、投标文件格式 118页投标函(不含报价)与新点制作软件中投标保证金模板不一致,请明确最终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21、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与新点制作软件中投标函模板不一致,请明确最终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22、问: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牵头方与联合体成员双方盖章外,其余文件(包括联合体成员方资料)是否都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牵头方与联合体成员双方盖章外,其余文件(包括联合体成员方资料)都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23、问:请明确技术文件中是否****公司名称、logo图标。
答:可以。
24、问:招标文件第57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里,其中除了评标人业绩需要由牵头单位提供业绩之外,其它商务评审因素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负责人业绩、人员奖项、荣誉及人员配置是否也要由牵头单位提供。
答:需由牵头方提供。
25、问:招标文件第一章2.2.6提到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13 亩,建筑面积约49 万㎡。请问建筑面积是否为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还是仅是地上建筑面积
答:该建筑面积为计容总建筑面积。
26、招标文件26页附件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造价工程师”资历要求,是否应该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答:应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智慧产业园 A14号楼10层
联系人:张奎
联系方式:0551-****0798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吴焱
联系方式:0551-****7679
2024年12月04日
原项目名称:****创业园概念方案及一期方案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1-20
****创业园概念方案及一期方案设计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问:招标文件第58页投标人业绩中的产业策划业绩是否只需要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与该项目策划方案内的产业定位及产业赛道的产业策划篇章
答:产业策划业绩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项目合同协议书;
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方案内的产业定位及产业赛道的产业策划的篇章;
③建设单位开具的业绩完成证明材料。
2、问:招标文件第59页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提供合同协议书与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就可以反映评审需求的要求,是否不需要再提供“(3)建设单位开具的业绩证明”
答: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与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可以反映评审需求的要求,可不再提供“(3)建设单位开具的业绩证明”。
3、问:招标文件第59页项目负责人业绩“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方案审定通知书或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初步设计批复”是否可以作为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
答:可以,但需与合同协议书保持一致。
4、本项目新增CAD图纸,具体详见附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智慧产业园 A14号楼10层
联系人:张奎
联系方式:0551-****0798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吴焱
联系方式:0551-****7679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