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水环保节能增效****水厂9.781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
澄清 |
佛水环保节能增效****水厂9.781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佛水环保节能增效****水厂9.781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
一、招标文件答疑
1、问: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符合得分要求的光伏工程EPC总承包业绩能否在施工部分资信标业绩评分中得分
答: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且在联合投标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其提供的业绩可以参与本项目施工部分资信标业绩的评审。
2、问:用户需求书→第二部分设计要求及规范→4.5.2(6)10kV动力电缆采用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芯铠装电力电缆(ZR-YJV22-8.7/15kV)。最小截面满足相关标准热稳定、动稳定的要求,最大截面不大于240mm2. 初设图中,光伏开关站引至客户电房的10kV电缆为ZR-YJV22-8.7/15kV-3*400mm2,是否需要调整
答:是,按初步设计图标准执行。
二、澄清修改内容
1、关于COS报价清单的澄清:如因报价软件或投标系统的原因不能保留四位小数的,投标人填报的每瓦综合单价报价以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为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不一致时,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地址:**省**市禅**石湾街道同济西路16号供水大厦14楼
联系人:詹工、赵工
联系方式:0757-****7791
代理机构:****
地址:**市禅**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人:李工、钟工
联系方式:0757-****8632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