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市**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B座10层1004号 | 3,646,000.00元 | 99.04 |
采购包1(品牌推广营销服务):
服务类(****)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品牌推广营销服务 | 采购人规定的服务范围内 |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品牌推广营销服务采购项目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项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福彩品牌推广营销服务采购项目 | 3,646,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新凯 |
评审专家: | 邱艳华 、 张桂洪 、 陈少波 、 余晓青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中标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后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B、代理服务费用按中标金额收取代理费用,标准 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按1.2%计算;1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按0.64%计算;服务收费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计算。C、****银行信息: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米罗街支行 账 号:131********000800。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未签定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品牌推广营销服务:2.893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公司未提供有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至****领取其本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告知函。
2.主要标的信息中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以此处表述为准:(1)服务范围:****品牌推广营销服务;(2)服务要求:密切配合采购人的年度工作计划,共同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福彩品牌形象设计与推广、福彩宣传视频拍摄与制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抖音账号、视频号、**福彩APP客户端的日常内容制作服务、线下线上品牌营销推广活动、彩票销售网点新媒体应用推广,以及媒体和广告投放等相关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服务标准:验收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名称:****
地址:**区**路26号
联系方式:****958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广场(一期SHOU) 3号楼702
联系方式:0591-****2110/****7873/****0216-8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韶钦、罗娴静、刘颖
电话:0591-****2110/****7873/****021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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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